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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在重庆出现新突破。重庆市工商局昨日出台新政,允许该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支持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入股设企业
昨天,重庆市工商局正式出台《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就重庆实施城乡统筹改革出台五十条具体措施,并从即日起施行,其中推出了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
该《意见》称,支持当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土地集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相关政策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其本着‘先试先行’的改革思想,经过实地调研和与官员、企业人士和农民代表进行深入探讨,我们就怎样既加快土地流转、又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大胆探索。”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对此表示,这条政策的出台,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必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中共重庆市委书记汪洋不久前曾表示,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关键在农村。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势在必行。
有媒体称,在保证土地总面积不变、耕地性质不变、粮食产量不变的前提下,突破土地管理和使用问题,把土地流动起来——这些改革举措被专家称之为“将带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三次土地革命”。
成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种流转方式
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提供的材料显示,成都制定的《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至少确认了4种流转方式:
1.转包:承包方自行与有经营能力的业主协商,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流转给业主。家庭劳动力外出打工或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户,往往采取这种方式。
2.租赁:农户在自愿基础上,把土地书面委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管理。然后,由这两种组织代理农户与业主签订合同,由业主承租或承包,统一开发经营。
3.互换经营: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承包方,为土地集中经营需要,可自愿将承包土地进行互换。交换条件、附带的利益关系和补偿等,由互换双方协商。
4.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承包方自愿联合起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也可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与业主合作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