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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今日发布公告,针对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7起诉讼事项、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披露2007年一季报,对这两家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处分。
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6月19日,四环药业因对外担保和借款纠纷等共存在7起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共19982.91万元。该公司对上述事项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远东股份未在4月30日前披露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以及所受处分,深交所将抄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