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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萧钢构案件中包括证券代表罗高峰在内的三人被逮捕之后,人们不禁要问,一个证券代表有何能量可以提前泄露344亿元大单消息?他是如何把消息泄露出去的?
-出事后,公司称一切运转正常
“关于罗高峰的逮捕,到目前为止我们目前没有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公司高管正常上班,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海外项目也按计划进行。”杭萧钢构董秘周滨以极其官方的口气答复《每日经济新闻》的询问。同时周滨表示,关于工程款的事,公司会有公告。
在杭萧钢构公司网站上,就有投资者询问罗高峰等人被捕是否真实,杭萧钢构如此回复:关于三人批捕一事,公司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正在积极求证。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公告。
-涉案证券代表背后或有“大庄”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在3名犯罪嫌疑人当中,罗高峰和陈玉兴在杭萧钢构任职。
据了解,罗高峰,1981年生,2006年10月起担任杭萧钢构的证券事务代表,此后还兼任证券办副主任。陈玉兴,曾在杭萧钢构上市主承销商大鹏证券任职,2004年3月起任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2006年5月离职。他曾被市场传言称是参与炒作杭萧钢构股价的部分私募基金人员,且被公安部门带走。
从公安机关的认定来看,杭萧钢构的高管没有涉嫌内幕交易问题,但是一个小小的证券代表又如何做出如此泄露内幕消息,致使有庄家炒作杭萧钢构股价?所以,案件有待进一步调查才能做出最终的结论。
不过有传言说,罗高峰等三人并非内幕交易的最终幕后主使,这起内幕交易可能会涉及一家大型金融集团。
-法律人士:涉案者最高可获刑10年
目前,公安机关认定杭萧钢构证券代表罗高峰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王向东和陈玉兴涉嫌内幕交易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80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据了解,杭萧钢构的证券事务代表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是中国股市首例。早在2005年底,伊利股份证券事务代表李永平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案的原董事长郑俊怀则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罗高峰、王向东、陈玉兴被以内幕交易罪、涉嫌内幕交易罪起诉,则很有可能是去年6月份新刑法实施以来,第一起被以上述罪名起诉的案例,最高可获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