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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开始,济南市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对城区内38片棚户区的改造,使10万居民告别脏、乱、差的棚户区。
目前,济南市二环路以内,低洼易涝、基础设施严重不配套的连片棚户区共38片,占地3330亩,拆迁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涉及3万多户近10万居民。
根据规定,济南市棚户区的拆迁户,最低可获得建筑面积为43平方米的补偿,拆迁范围用于住宅房屋建设的,拆迁户可要求就地安置。对市场化运作有困难的棚户区,将由政府指定土地熟化人整理熟化土地,实行净地出让;对土地附加值低、基本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将由政府统一调控,采取项目搭配等方法推进改造,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
济南市明确表示,棚户区改造是为群众谋利益,而不是给开发商谋利益。棚户区改造中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应当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一起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重大事项,济南市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坚持以就地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为辅。济南市将设计建造一批功能齐全、标准适度的小户型住宅,努力让困难群众迁得出、安得下、买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