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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中国一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促进残疾人就业、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障城市居民用水安全等关涉民生领域的新法规正式施行。
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符合其实际情况的职业培训,不得在晋职、晋级、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市场建立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保障食品安全。
新修订的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农业部制定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以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也于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