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基金旗下第四只基金——建信优化配置基金将于本月26日起通过工行、建行、中信银行及多家券商发行,这是今年首只获批发行的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的新基金。为控制首发规模,此次发行限量100亿。
建信优化配置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采取双基金经理制,基金经理陈鹏和汪沛将分别专注股票、债券投资。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风险,该基金在销售中还将首次发布风险提示函。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07年2月7日证监基金字[2007]36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机构。
8.本基金自2007年2月26日起至2007年3月23日止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9.本基金设定募集目标上限为100亿份。在基金募集期内,如预计次日本基金累计募集规模有可能超过100亿份,当晚将在管理人及代销机构网站进行公告,并于次日起停止基金募集,将最终募集规模控制在100亿份以下。
10.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消。
11.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若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销机构外,如出现增加代销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6228000)及直销专线电话(010-66228800)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代码:530005
简称:建信优化配置
(三)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直销中心
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28800
客服电话: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八)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联系人:秦莉
电话:010-65541405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864818转63266
传真:010-84865560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丁韶燕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511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服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童婕
电话:0755-82943296
传真:0755-82960141
客服电话: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8-12层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人:何燕华
电话:0571-85783752
传真:0571-85783748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电话:(021)53858553
传真:(021)5385854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联系人:毕艇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1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王政
联系人:范雪玲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址:www.lhzq.com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07年2月26日起至2007年3月23日止。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实际情况可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时间。
若3个月的设立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中心和公告的代销机构的各个网点同时公开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
本基金销售渠道包括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代销机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况”第(八)点“代销机构”部分。
(二)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1.本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本基金认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人。
4.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人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5.认购费率以累计认购金额计算,投资人需缴纳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M代表累计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2%
100万元≤M<500万元 0.8%
500万元≤M<1000万元0.6%
M≥1000万元 1000元/笔
6.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7.投资人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8.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
(三)认购的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三、开户与认购
(一)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情况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况”第(八)点“代销机构”部分。
中国建设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B.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C.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证券卡
C.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中国工商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向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下同)
B.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2)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A.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B.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C.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工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中信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信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人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B.中信银行中信卡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认购所需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中信银行中信卡
C.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信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代销券商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并提交以下材料(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资金账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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