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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活跃现货交易,为推出更多石油品种奠定基础。
上海石油交易所昨日就《即期现货交易规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稿,新规则将自2006年10月18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的规则将即期专场交易时间由原先的每周两日(9:30-11:00),相应地增加至五个交易日,同时增加了《结算和交收程序》。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活跃石油现货交易,并为上海石油交易所未来推出更多的石油现货品种奠定基础。
据介绍,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交易分为现场现货交易、即期专场交易和按期集中交易三种方式。其中,即期专场交易是指交易所认定的交易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其出售货物挂牌卖出或对其寻购货物挂牌买入,买卖双方自主报价竞买、竞卖,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以“价格优先”的原则成交的买卖行为。
在此之前,即期专场交易的时间为每周三和周四两个交易日。昨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即期现货交易系统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所每个交易日的9:30-11:00。交易所表示,必要时可以调整交易时间或暂停交易。
一位参与过即期现货交易的油商介绍说,即期相当于拍卖的形式,卖出方要挂卖一批货之前,首先需要通过石油交易所对此批油品的验证。待批准后由交易所挂在交易系统出售,买方可以根据“价格优先”原则进行购买。而此前,上海石油交易所即期专场交易不如远期现货交易活跃,但场外客户却对即期交易更感兴趣。
业内专家表示,由于目前上油所现货交易品种仅限于燃料油,增加即期现货交易时间,一方面可以方便未来丰富更多石油品种,如可以将直馏油等不同品质的油品,以及化工产品纳入进来;另一方面也表明上油所希望借此活跃此种交易方式,使得石油交易更加体现现货市场的特征。但究竟会上哪些新品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上海石油交易所在运行初期,首先推出了国内市场化程度高、用量大的180CST、380CST燃料油和新加坡中国标准的180CST燃料油作为首批交易品种。但上油所有关负责人透露,启动运行之后,将尽快逐次推出石油沥青、甲醇、乙二醇等石化商品现货交易品种。今后,上海石油交易所还将审时度势,根据市场状况和我国石油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推出天然气、成品油、原油等商品现货交易品种。随着交易品种的丰富以及石油产品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石油现货市场将逐步形成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