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欧盟理事会5日在卢森堡举行的会议上投票表决,批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正式反倾销税的方案。根据该方案,欧盟从10月7日起分别对两国皮鞋征收16.5%和10%的反倾销税,为期两年。而目前不包括在临时性反倾销税征税范围内的童鞋,将纳入正式反倾销税征税范围。
欧盟理事会在声明中说,欧盟委员会去年7月开始对有关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倾销的指控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对中越两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以“保护欧盟的鞋类市场”。
本月4日,欧盟25个成员国常驻欧盟代表在布鲁塞尔投票通过了这一反倾销方案。当天的投票结果为12国反对,9国赞成,4国弃权。由于欧盟规定“弃权”算作“赞成”,因此这项提案勉强过关。
在欧盟成员国4日以微弱优势投票通过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的正式反倾销方案后,欧盟商界团体和消费者组织纷纷发表声明,谴责这一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称这不仅将损害欧洲零售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也无益于欧盟制造业提升竞争力。
代表进口商和零售商利益的欧洲贸易商协会和欧洲消费者组织当天发表联合声明,称“4日对欧洲消费者、企业和增强竞争力原则都是悲哀的一天”。
声明说,实施反倾销措施后,有关进口鞋类价格将上涨,批发和零售商将被迫调整订货安排并支付新增费用;中低收入者和有孩子的家庭等消费群体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同时,反倾销措施也不利于欧盟一向推崇的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原则,在外来竞争压力减少的情况下,欧盟制造业在提升自身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方面将更加缺乏动力。
商务部:此举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利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昨天就欧盟通过对中国皮鞋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决定发表谈话。崇泉表示,中方注意到,欧盟在此案上将反倾销措施由通常的5年期限改为2年,终裁税率比初裁税率有所下降。但中国企业和产业界对欧盟最终决定对我皮鞋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表示不满。
崇泉指出,中方认为欧盟在此案立案、调查和裁决过程中存在诸多与WTO规则和欧盟反倾销法不符的法律缺陷,欧方对中国皮鞋采取反倾销措施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损害了中国皮鞋企业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