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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公示稿)在市规划委官方网站(www.bjghw.gov.cn)进行公示。规划提出,今后将探索建立经济适用房的“内循环”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房不再直接上市,而是由政府回购。
经适房拟建政府回购制
针对广受关注的经济适用房问题,规划提出,要探索建立经适房的“内循环”流转模式,即经济适用房不再直接上市,而由政府回购。此举有助于政府加强建设、销售、流转全过程的管理,从制度上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从而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作用,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在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模式上,规划提出由原先的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将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比提高到1∶4左右。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本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2008年之前力争完成800万平方米,约11万套。
“夹心层”住房难有望解决
对于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尚未覆盖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群体,规划首次提出,将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以解决这部分“夹心层”的住房困难。政策性租赁住房的房源,主要通过收购存量住房和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解决。这类住房的保障范围,将逐步覆盖到引进人才、处于婚育阶段的年轻人等群体。同时,政府鼓励居民通过市场自行租住符合标准的房屋,政府予以租金补贴和税收优惠,形成梯度扶持政策。
廉租房保障范围将扩大
本市目前廉租房的解困范围包括: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一年低于58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家庭。未来5年内,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将扩大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扩大至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低保残疾家庭、拆迁中的低保家庭、困难国企住房困难的老职工、国企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也将纳入廉租住房政策的保障范围。房源方面,将采用多渠道筹措,逐步提高存量住房和改造住房作为廉租房房源。“十一五”期间,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47-60万平方米,约1万套。而通过租金补贴的形式,约6.7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将得到解决。
将新建90万套商品房
根据规划,到2010年,北京城镇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左右,到202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新建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约9250万平方米,套数约90万套。据介绍,北京市将制定年度限套型、限房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计划;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一类居住建筑原则上控制在住房总建设规模的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