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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日前在《2006-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简称《发展规划》)中提出,将逐步加大对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审计力度。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国家重点投资项目仍是今后5年审计的重点。
除了对“四类金融机构”审计力度逐步加大以外,《发展规划》对金融审计还强调,将以总行(公司)为龙头,加大对基层分支机构的审计力度,促进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审计,将着力于揭露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关注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