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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热潮十年依然热度不减,据有关数据,2005年度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11.85万人,其中:国家公派3979人,单位公派8078人,自费留学10.65万人。在庞大的出国留学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中介走出国门的。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出国人员容易被无良中介的虚假信息迷惑,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及伤痛。中介咨询机构的温情脉脉背后,究竟有什么迷惑人的陷阱,出国留学人士又如何才能练就一副火眼金睛呢?《经济周刊》做了一番记者调查,希望我们的新闻调查能对出国的你能有所帮助。
资质良莠不齐
陷阱一:转借资质变相挂靠
通过记者走访,此类中介公司多在写字楼中租一写字间,公司中,连总裁在内不超过5个人。往往这些公司打着外资企业驻京办事处的招牌,或挂靠在某个公司名下。由于其不具备主体法人资格,往往在立案时成为被告豁免者,从而逃避法律责任。正是这些没有资质的“黑中介”将留学吹得天花乱坠,让一些急于出国留学的人上当受骗,时间、经济受损,并且心理上也蒙上了阴影。
拆招:“最重要的是要查看其合法资质。”天津易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中流说,“具体做法包括:首先,请留学中介机构出示其‘三证’,即: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以及物价局相关证明和风险备用金存放在银行的证明,对于拒绝出示和搪塞的中介公司,不予眷顾。其次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登录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核对已获取资格认定书的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并核对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等核心资质情况。”
陷阱二:从业人员资格与事实不符
每到休息日,一些知名写字楼总是有关于移民和留学的公开课,为了增加效果,中介公司纷纷请外国人亮相,并请出所谓中方留学移民专家进行演讲,声称与使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更快地办理留学拿到签证。在同外籍人士语言沟通不畅的情况下,某些出国人士盲目相信其权威性,并为移民专家的口才所折服,现场便与留学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其实业内人士透露,这种公开课外籍人士的身份并不像中介公司宣称的那么“关键”和重要,很多讲课者只是临时客串的业余讲师。
拆招:首先,三思而后行。在公开课后不要匆忙交订金或签署任何协议。要进一步了解这家中介公司,包括亲自去公司所在办事地点勘查实际情况再做决定。其次,考察中介人员素质。“出国申请批复的快慢主要取决于积压待处理的案件数量和使领馆人员的多少,中介公司或其顾问并不能加快进程。”法国驻华使馆人员介绍说。对于外籍专家,可以留下名片,上网或致电大使馆查询来历。对于所谓中国的留学专家,并不会直接参与到个人出国申请过程中来,更多的是由中介公司及其属下的咨询人员与客户进行联系。
信息不对称
陷阱一:利用信息不对称
记者走访多家中介公司,发现某些公司推出特定留学项目,均称为与境外学校直接合作,并能取得某些“关键认证”,给人以容易拿到签证的印象。一些中介还声称这些证书为众多优秀大学承认,而取得证书就“有机会”进入著名高等学府深造。有些中介还拿出外国教育部批准文件和中国驻外国使馆的认证书复印件。“中介为了提高自身的成功率,向学生推荐好申请的学校,以及和他们有直接关系的学校。”在英国的一位读语言学校的留学生对记者说,“这些学校很多并不是最适合申请人的专业和特长的,所以他们推荐的我一个都没有申请。”
拆招:事实上,与国外学校合作并不能增加申请人拿到签证的几率,“有机会”也并不等于一定能上著名高等院校,这是一种误导。例如在比利时,法律规定外国学生只能在比利时学习一年语言,如果一年过不了关,不允许重读,只能回国。多数语言学校除了对学生提高语言能力有所帮助外,不直接具备诸如升学、考级、考证等等的附加功能。“例如新东方是一家语言学校,但是并不能保证在新东方学习了两年英语,就可以进入北大是一样的道理。”某英语培训学校张老师说,“现在一些中国学生在国外语言学校反复‘攻读’语言而不能升入大学的现实,不就是最好的证据吗?”“如果外国有亲戚和熟识,请他们在当地查询和走访所要申请的学校,会得到事半功倍的结果。”留学生方明对记者道出自己的经验之谈,“每个语言学校都不一样,有的的确可以帮助自己的学生申请大学,有的是剑桥认证,有的是英国委员会认证,有的是移民局认证,有的还是英国政府黑名单上的学校。”
陷阱二:中外联手偷梁换柱
某些中介公司利用语言差异,特别是在介绍非英语类国家学校中,将名不见经传的私立学校,翻译为著名的学府,而实际上,部分此种私立语言学校和职业学校在学生预交大量学费后,突然宣布倒闭或因经营困难,从而进入破产程序,中国学生所交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无法索回。
拆招:“务必要选择有教学质量保证、信誉好的外国学校和中介,”刘中流律师说,“在预交学费前,一定要向教育部门查询此外国学校在三年内有无不良记录、投诉记录。”因此,出国人士要多方面收集留学信息,在国家教育部公布外国正规院校的网站上查询,查阅与中国签订了国家间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的双边协议等内容,并可以从外交部官方网站上查找中国驻外国使馆教育组的联系方式及E-mail地址,向对方查询认证书上的领事馆编号真伪。
合同资费藏“猫腻”
陷阱一:合同内含霸王条款
目前,“中国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虽然在有关部门备案,但基本上都是由中介公司操控,全国没有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某位圈内人士介绍说,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往往使用有利于自身的合同同其服务对象谈判,记者采访过程中拿到手中的留学中介条款中,多有以下几条,如“申请留学人员提供材料,材料中如有情况不属实,后果自负”,“一旦拒签学费和生活费必须无条件退还”,“由于乙方自身造成的原因造成拒签,则不予承担责任”等等。
拆招:当记者以申请人的身份质疑合同时,有些中介公司甚至表示“我宁愿不做你生意,我也不修改合同。”申请留学人员实际上多是按中介的要求提供材料,如被拒签,中介机构则说由于材料不属实造成,中介费也就无从退还。在合同中,对于中介费虽然写出了无条件退还,却没有标出时间限制,而使条款成为一纸废文。而对于某些格式条款,非常利于中介机构,“例如‘乙方自身造成的原因’的概念模糊很难界定,”法律相关人士解释说,“可以在合同中就此添加附加解释条款。”在签署出国留学服务合同时,一定要在签订合同时辨别是否为国家教育部门和工商部门的统一合同,合同中双方责权利是否约定明确,除了要将涉及双方利益的核心内容写入合同外,还应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是否与其“资格认定书”上的名称相符。“为防止中介提供不真实信息,最好可以在合同中加入‘如一年之内甲方介绍之学校运转正常,则甲方和乙方关系自动解除’一类条款,”刘中流律师说,“一定防患于未然,否则出现问题,涉外取证是很困难的。”
陷阱二:收费巧立名目
在记者的咨询中发现,留学中介的价格是比较固定的,维持在一万五千元上下。然而也会碰到某些中介机构开出的中介费用特别低,“但实际上最后要高很多,可是等发现时为时已晚。”一位正在为孩子办留学的家长告诉记者。
拆招:要求中介机构提供收费中的账目明细。在留学中介机构办理业务时,通常只需交三笔费用:中介服务费、境外服务费和通信联系费。中介服务费较为固定,可以横向和其他中介比较。通信联系费则有省市统一规定。境外服务费则比较有弹性,有的国家要,有的国家不要,需要留学人士通过网络向所去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查询。例如某些中介会要求学生向所去国家支付高额保险费,“其实英国政府有规定,在英留学六个月以上的学生自然获得医疗保险。”英国留学生Benjamin向记者介绍说。在缴付有关费用时,留学人士应索要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以备不时之需。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9年8月24日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是指经批准的教育服务性机构通过与国外高等院校、教育部门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开展的与我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有关的中介活动。
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http://www.jsj.edu.cn)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各类教育涉外活动监督与管理信息的专门网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主管。目前以发布自费留学中介相关信息为主,之后逐步扩大到教育涉外其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