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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张晋):近期,一些没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企业以销售电脑软件为名,非法开展股评活动,以达到敛财的目的。此举危害了不明真相的部分投资者的利益。为此,天津证监局发出风险提示,敬告广大投资者切勿上当受骗。
据了解,这些企业表面上是向投资者推销其开发的证券投资分析软件,声称能“捕捉短线黑马”、“快速获取翻番暴利”、“闪电抄底”并“包教、包会、包获利”。这些软件的名称诱惑力很强,比如“操盘手”、“利多方舟”“超级短线王”、“布道者”、“弘历”、“理财王”、“大趋势”、“金股道”等。他们打着产品发布会、使用培训会等名义,组织根本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人员,谎称为“中国首席证券分析师”等,举行非法证券投资讲座,然后以3000元左右的价格推销软件,购买软件的用户每年还需另外支付600-800元以上的服务费、软件升级费等。对不会使用的客户还开办不同等级的培训班,收取每人380-1780元不等的培训费。据悉,有的企业今年以来此项收入高达3000多万元,而客户赚钱的却寥寥无几。内幕人士揭秘说,这些开发商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产品有如此神通,否则,他们早就悄悄地“闪电抄底”、“捕捉黑马”、“快速翻番”大赚其钱了,何必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去拚命地研制、生产、推销呢?
说穿了,就是变相骗钱。这些企业动辄付出数百万元的巨额广告费,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夸大宣传其软件的荐股功能,就是为了利用投资经验不足的投资者容易上当受骗的心理弱点,达到骗钱的目的。实质上,这些做法都是《证券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170条的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必须依法取得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从业资格。1997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出版署、邮电部、广电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第12条规定:电话信息服务台、计算机信息服务公司聘请人员主持或传播分析并预测证券、期货市场及个股、期货品种或合约的行情走势,提供具体投资建议的分析文章、评论、报告等信息时,被聘者或撰稿人必须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资格的咨询人员;在其产品(软件)中刊载上述咨询报告时,报告撰写人必须署真实姓名,并且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资格的咨询人员。否则,应当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监管部门敬告投资者:凡参与非法证券业务活动者,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只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