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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门槛确定,须先设立独立法人银行,只能吸纳百万元以上定期存款。
国内金融业开放前夜,一份牵动业内神经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近日已由银监会下发至部分外资银行。《意见稿》规定,外资银行想要从事人民币零售业务,必须在中国注册成立独立法人银行。此外,已注册独立法人机构的外资银行,只允许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
银监会:先设法人银行再做零售业务
根据这份刚刚透露出具体内容的《意见稿》,外资银行在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前,需要先在中国注册,成立独立法人银行。已注册独立法人机构的外资银行,只允许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分行,不得独立发行银行卡。此外,《意见稿》还首次明确规定,合资银行控股股东须为外国商业银行。
与此同时,法人银行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仍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法人银行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
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意见稿》的出台秉承风险监管和审慎监管的原则。虽然监管机构允许外资银行自由选择在华的机构形式,但为便利监管,更欢迎它们成为独立法人。
据了解,目前大大小小的外资银行已在我国设下100多家分支机构,但设有法人机构的仅有14家,其中7家外资法人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包括花旗、汇丰、渣打等具备雄厚财力的国际金融机构,也把主要精力放在开设分行上。
在这种情形下,对国内金融市场垂涎已久的外资银行,若要与中资银行一起分享人民币盛宴,必须先在境内设下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而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至少需要10亿元人民币。
银行:外资谨慎应对 中资不惧竞争
在被业内视作“准入门槛”的《意见稿》面前,一向注重维护政府关系的外资银行显得低调慎言。
汇丰银行中国区总裁翁富泽表示,眼下汇丰正在积极地对此进行研究,现在还不便发表评论。他说,汇丰在好几个国家,比如马来西亚就有本地注册的经验,汇丰相信该草案是中国银行监管部门为国内银行业长远发展采取的积极措施。花旗中国区新闻发言人也做出类似表态。恒生银行中国业务总裁符致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恒生银行也已收到相关草案,恒生银行应该符合注册内地子公司的条件,如果有需要的话,恒生银行将考虑注册成立内地子公司。”
“外资行不太可能提出更多的反对意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资银行人士介绍说,国内金融业未完全开放之时,外资银行一项重要的公关使命,就是给中国监管机构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况且,银监会此番制定《意见稿》其实也是制定一个相对明确的准入制度,这在任何一个金融开放的国家都有过先例。
相比于外资银行的审慎态度,《意见稿》的出台,则让多家内资银行从事个人金融业务的负责人松了一口气。
“这样的准入制度有利于保护中资银行利益。”某国有银行卡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眼下,国内发展潜力巨大的信用卡业务已成为中外资银行的“兵家必争之地”,《意见稿》中相关法人银行才可独立发卡的条款,其实为中资银行拓展相关领域赢得时间。
他介绍说,目前包括工行、浦发、交行在内的多家国内银行都已与外资机构在信用卡领域建立合作关系,对已开展合作的国内银行而言,保证客户资料不外泄十分关键。否则,国内信用卡业务势必肥水流入外人田。
交行“沃德财富”中心经理则表示,《意见稿》中相关“外资行只能吸纳百万元以上定存”的相关条款有助于中资银行完成零售银行战略转型。“不过,就算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开抢富人客户,那国内银行也不用怕,因为我们有网点优势,本土化程度也很高。”这位经理称。
专家:法人银行有利监管
对于银监会制定的外资准入门槛,人大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意见稿》其实反映了中国监管机构鼓励外资机构设“法人银行”的导向。
他介绍说,目前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制定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时,一般会采取两种模式:一是分行管理模式;另一种是独立法人机构管理模式。相比之下,后者更有利于监管机构对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也更能接近世贸组织提倡的“国民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已在境内设置分支机构,但未注册法人公司的外资银行,可通过转制的形式来达到监管要求。
除“法人银行”导向外,《意见稿》中相关“外资行只能吸纳百万元以上定存”的规定也符合我国金融发展现状。赵锡军解释称,我国目前尚没有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存款保险制度,如果允许注册资金相对薄弱的外资银行吸纳更多的客户,万一银行遭遇经营危机,那么多数客户的利益将会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将外资银行的存款门槛提高,反而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