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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2006年个险新《基本法》日前出台实施,与以往注重绩效考核的基本法相比,新的基本法中关于“诚信建设”和“个人发展”成为重点内容,为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了方向。
太平人寿副总经理郑荣禄介绍说,为了坚决执行国务院、保监会对保险诚信建设的要求,太平人寿在新版《基本法》中用专门章节着重强调了业务人员的诚信建设问题,对代理人在从业过程中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定。
据了解,目前代理人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短期行为现象,已经扩展为影响队伍稳定性及长期发展性的问题。为此,太平人寿在新版《基本法》中着重强调了业务人员的长期素质建设问题。主要将业务人员的利益目标与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设置长期良性发展的不同阶段,引导业务人员持续健康成长,让业务人员有目标、有收益、有信心长期发展寿险事业。另外,太平人寿还着重强调在不同发展阶段业务人员所要接受的各类培训,及时解决业务人员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帮助业务人员更好地成长。
郑荣禄表示,太平人寿及时地把握住了寿险专业经营时代的脉搏,新版《基本法》的推出,将对强化营销队伍诚信建设、素质建设指明方向,同时通过建立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长效机制,培育和引导队伍自身长期健康发展,最终将太平人寿“三高”战略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显现在公司业绩和人员发展等方面。
太平人寿的“三高”战略指建设销售队伍遵循“高素质、高品质、高绩效”的方针,在国内复业5年来,太平人寿的该模式被称作“颠覆了传统的人海战术”,太平人寿也由此成为了国内寿险新营销模式的开创者和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