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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十一五”天津滨海新区成为世界瞩目的投资热土。而作为“含金量”最高的36平方公里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滨海高新区)将领航滨海新区的发展。
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高新区,由科技部与天津市共同建设,科技部部长、天津市市长共同挂帅。
没有哪个高新区,像滨海高新区一样,汇聚了如此强大的技术背景,承载着如此深切的希望。
党中央、国务院为滨海高新区描绘了美好的蓝图:将滨海高新区建设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抢占世界高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面对谆谆嘱托,滨海高新区加快了建设的步伐。
2006年8月9日,天津市政府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署了共同开发建设滨海高新区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滨海高新区的开发建设正式启动。
全国在看,世界在看,滨海高新区如何领航滨海新区。
第一个国家高新区
滨海高新区是科技部与天津市共同建设的首个国家高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滨海新区概念,科技部强大的背景,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滨海高新区系出名门。“滨海高新区是科技部与天津市共同建设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高新区。”据滨海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庞金华介绍,目前我国共有国家级高新区53个,但科技部与地方共建高新区,滨海高新区是唯一一个。
2005年7月,作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措施之一,科技部与天津建立了部、市会商制度。共同推进滨海高新区的建设是会商的重要内容。滨海新区从动议建设的那一天起就拥有了得天独厚的基因:滨海新区概念,科技部强大的背景,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一边是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历史机遇,一边是国家科技部拥有的专家资源、科技资源、信息资源。滨海高新区开始探索将多种优势发挥到极致的共建模式。
———共同规划,共同领导。天津市人民政府与科技部联合建立了滨海高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共同组织高层次专家,为滨海高新区做好战略规划,同时引入国际著名设计公司积极参与滨海高新区规划设计,保证滨海高新区规划建设的正确方向和世界一流标准。
———共同实施,共同推动。通过建立科技部及其所属单位的干部挂职机制、定期会商交流机制和共建“国际生物医药科技园”等方式,科技部在人才、政策、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对滨海高新区给予大力支持,建立高层次人才猎头机构,重点推动引进和利用海外高端人才工作,加快滨海高新区规划建设的步伐。
———共同设立滨海高新区创业投资母基金。由科技部和天津市政府共同出资,在滨海高新区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母基金筹到资金后,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专家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引导非政府资金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资,通过注资和税收激励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成立具有不同功能和分工的创业投资公司。
一系列的共建机制在组织架构方面,实施层面和资金来源等方面为滨海高新区未来的腾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专家分析,作为第一个“国家高新区”,目前,各高新区以税收、土地为核心的招商政策以及财政支持和创新基金为主的科技发展政策逐渐同质化,国家级高新区都面临着二次创业的问题。滨海高新区也因此担负着“改革试验区”的责任,要把滨海高新区真正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和科技转化能力强、环境优美、机制最活的国家高新区”,为中国高新区“创世界一流”探索一条新路。
据悉,滨海高新区正探索新型考核评价机制,新的考核指标将从过去强调产值、利税等经济指标,转变为突出强化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指标。在创新资源聚集方面,将引进和培育的高水平研发机构数、高素质研发人才数、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孵化项目数等反映研发资源集聚的指标列入滨海高新区考核体系。在创新投入强度方面将研发机构投入与政府引导资金投入的绝对量和相对比例纳入考核指标,考察政府引导力度和研发机构的响应力度。在创新产出贡献方面把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列入到滨海高新区的考核体系中,以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绩效代替以往单纯的经济指标进行考核。同时,把创新成果的国际化水平纳入考虑中,不仅考虑到创新的量,还必须考虑创新在该领域的国际领先程度,即创新的质。在技术转移方面,将技术的转移数量及其占知识产权贡献的比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考察科研成果与产业的结合度和技术扩散能力,避免单纯用绝对指标进行考核的弊端。再者,滨海高新区作为滨海新区综合改革试验区内最具创新活力机制的功能区,在考核指标中科技体制改革和政策的先行先试方面是否发挥了先导作用也有所体现。另外,滨海高新区在国内外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度也作为考核的一个方面。
领航滨海新区发展
作为滨海新区八大功能区的领航区,滨海高新区的核心作用是推动自主创新,引领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制造走向创造
1992年盛夏时节,阎建军见证了天津高新区经过艰苦筹备正式成立,作为筹备组工作人员,他亲手把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牌子挂上了管委会大门。在天津高新区工作了14年的这位创业者燃起了二次创业的激情———最近他受命担任滨海高新区筹备工作组组长。他告诉记者,这次筹备一开始就大不相同,上岗前筹备组6位成员先接受为期一周的培训,学习、理解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意义。
滨海高新区是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扩区,规划面积是市内高新区的两至三倍。并且一起步就是“高定位”。
“作为滨海新区八大功能区的领航区,滨海高新区的核心作用是推动自主创新,使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在滨海新区真正得到充分体现,并发挥引导、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庞金华如此理解滨海高新区“领航”滨海新区的战略意义。
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成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最大的亮点,8月8日,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要求,滨海新区的发展要“坚持科教优先”,不断推进综合改革和对外开放。要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对于振兴环渤海区域经济的重要作用,增强和完善滨海新区为区域经济服务的综合功能。
近二十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迅猛,与经济和社会的结合更加紧密,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更加迅速,不断驱动社会生产力产生新的跨越,谁拥有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并善于把它转化为产业和经济优势,谁就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目前世界上涌现出许多一流的高科技园区,以美国硅谷、印度班加罗尔、中国台湾新竹、英国剑桥、法国索菲亚、韩国大德、日本筑波等科技园区为代表。
区域经济专家分析说:“这些一流高新区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如引领世界产业走向高端,成为新产业和新业态的发源地;具有很强的内生增长机制,从创业企业中培育出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大公司;聚集大量高端要素和专业集群等等。这次部市共建滨海高新区就是希望这个高新区能借鉴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经验,创造新的发展模式、制度和创新文化,为中国高新区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成为国内外科技资源聚集、自主创新能力强、带动滨海新区发展的领航区。”
用科技支撑、引领滨海新区发展任务相当艰巨。滨海高新区也在选择符合自身特点的产业链条,发挥高新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优势,通过打造高成长性和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不断扩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辐射作用。滨海高新区将是一块创新创业的乐土,引领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制造走向创造。就像国家领导人所希望的那样将滨海高新区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国际先进技术的承接与转化基地。
结合滨海新区、天津和环渤海地区内生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围绕国家战略重点和区域经济的发展需求,滨海高新区选择了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高端信息技术、纳米与新材料、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民航科技五大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与现有的高新区不同的是滨海高新区更突出发展高端、前端和新一代高新技术。“核心任务是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产业。”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如是说。
比如科技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国际生物医药科技园”就是一个立足于高起点引进人才、高水平创新研发、高效益成果转化,定位于产业链前端,价值链高端和新一代生物技术,以创新药物、生物医学工程产品和生物服务的高层次生物产业发展平台。目标建设成为国内最高层次、国际知名的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研发与转化基地,并带动环渤海区域生物产业的发展。
从滨海高新区的总体规划中可以看到5大研发与转化基地的身影。“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研发与转化基地”“高端信息技术研发与转化基地”“纳米及新材料研发与转化基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研发与转化基地”“民航科技研发与转化基地”。
5年内这5大基地将完成一期工程的开发建设,届时5大基地将聚集国内外研发机构300家左右,孵化企业700至800家。聚集海内外研发人才10000人,其中引进海外高水平人才500至600名,国内外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100至200人,形成30个左右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研发团和100人以上国内领先的研发团队;引进和培育一批有重大发展前景的技术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研发和转化重大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达到4000项;初步构建起国际一流、高效共享的相对完善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政策试验示范初见成效,研发转化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在未来的发展中滨海高新区还将产生更多的新兴产业与行业。比如创意产业,在知识经济时代以动漫、商业策划为代表的新兴现代服务业也将在滨海高新区有所作为。
从规划蓝图中,不难预见10年以后的滨海高新区将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和带动滨海新区发展的领航区;成为带动滨海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和构建高层次产业结构的标志区;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科技园区。
“聚焦”滨海高新区
滨海高新区旨在搭建一个开放的平台,吸纳整合各方资源,聚集各方力量,前所未有的“聚焦式开发”,让创新在这片热土引爆。这里将成为高技术研发转化机构聚集地,高素质人才聚集地和最具创新活力机制的区域
滨海高新区的定位是:“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集聚国内外研发资源为主线,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研发转化环境以及高效并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流水平的高新技术研发与转化基地,成为国内外科技资源聚集、集自主创新能力强、带动滨海新区发展的领航区。”
这就注定了滨海高新区不仅仅是滨海的,天津的,更是中国的,世界的。“要集各方之力建设滨海高新区,使之成为高技术研发转化机构聚集地,高素质人才聚集地和最具创新活力机制的区域。”这是滨海高新区创业者的基本思路。
于是滨海高新区从起步就旨在搭建一个开放的平台,吸纳整合各方资源,聚集各方力量,前所未有的“聚焦式开发”,让创新在这片热土引爆。
要借助方方面面的力量就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共同开发机制。据了解,滨海高新区将通过共同投入,建立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调动高新区、开发区、保税区、中海油总公司参与开发建设的积极性。并以共办科研、转化实体的方式加强与中科院、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进一步明确高新区、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以及各区县的功能定位,在互补和协作中共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研发转化和产业化。
合作开发有利于广泛集聚资源,有利于形成合力、实现共赢和共同发展。推进合作开发的关键是处理好利益分配关系,形成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滨海高新区将在利益分享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
同股同权。天津高新区、滨海新区、开发区、保税区和中海油总公司作为滨海高新区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按照公司法规定享受出资人权益,合作开发,利益共享。
税收分享。华苑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区和保税区及其他利益主体推荐和引进的项目,对项目产生的可分配税收,按照一定比例实行与滨海高新区的税收分成。
引进优先。对华苑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区和保税区及其他各区引进的研发机构的成果和转化项目,孵化成功并需要迁出滨海高新区时,优先在相应的区域落户。
税收反哺。滨海高新区取得的地方税收,前10年全部返还滨海高新区;之后10年的税收,50%返还用于滨海高新区引进研发机构、高端科研人才和高技术研发项目,支持滨海高新区起步与发展期建设。
税收转移。对在滨海高新区征缴的地方税收,除返还用于滨海高新区的发展外,剩余部分按照税收分享机制,由滨海高新区税务所核算后,转移支付给参与合作开发的项目引进方(特指有税收职能的功能区或地方一级政府)。
在区域合作方面,滨海高新区也将做出有益的尝试,建设区域科技合作机制的实验平台。
中关村科技园区和滨海高新区将成为“姐妹园区”,建立创新战略联盟,推动产学研合作。这包括推动中关村科技成果在滨海高新区转化,实现相互依托、错位发展的格局;共同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建立中关村科技园区与滨海高新区的人才交流协调机制等内容。
中关村科技园区和滨海高新区的协调合作将成为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协同发展的先导,联合打造区域创新极和高新技术创新链,发挥两大节点对整个区域科技自主创新、技术转移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梯度链接作用。
创新环境的滨海品牌
在科技体制、制度建设方面,滨海高新区将先行先试,按照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模式,营造低成本、高效率、零障碍的投资环境,亮出滨海高新区品牌
“高新区好不好要看软环境。”这是一个创业者的感言。软环境主要指高新区的服务能力和孵化能力,包括创新政策、创业服务、金融、法律、科技中介服务等。国家和天津市为全面落实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发展和创新的配套政策措施,国务院已经批准滨海高新区作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滨海高新区扛起了探索新型国家高新区先锋大旗。“技术创新要靠体制和机制创新来支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至关重要。”庞金华说。在科技体制、制度建设方面滨海高新区将先行先试,按照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模式营造低成本、高效率、零障碍的投资环境,亮出滨海高新区品牌。
聚集研发机构。滨海高新区通过独资、共建、合作、政府支持等多种手段,大力引进和吸纳国内外知名研究开发机构,集聚研发转化的国内外资源。据悉,滨海高新区正加快制定《关于滨海高新区吸引国内外研发机构的优惠政策及实施办法》,在用地、税收、用人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通过明确的条文规定,营造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引导研发机构落户滨海高新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千方百计激发企业和人才的积极性,是保持经济发展活力的根本。滨海高新区将下大力量留住一流人才———设立留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制定专门的吸引和集聚海外留学人员的政策、大力推行绿卡制度,积极引进外国专家和智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构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层次人才梯队;把重大科技任务与引进、培养和凝聚高层次专家和团队结合起来,利用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在本市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中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标,积极引进吸纳海内外高级人才进入滨海高新区;研究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贴政策、简化出国手续政策、人才服务政策,大力吸引各类精英人才,使滨海高新区成为创新人才的集聚地和创业的乐土;推动创新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和氛围;大力发展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服务机构、适应人才国际化的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国际互认的专业技术资格制度,为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滨海高新区创业,提供宽领域、多层次、无障碍的优质服务。
本着“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滨海高新区将构建一流的创新创业服务支撑体系。这包括集成已有的创新服务资源,建设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提供公共实验设施;建立专业性创业孵化器、滨海高新区留学人才创业园等孵化机构,发展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体系;集聚各类科技中介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产业;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创业投资机构、咨询公司、审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等一系列措施。
资金往往是科技型企业创业的瓶颈,对此滨海高新区拿出了解决方案。通过加大各级政府财政的投入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的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发展新型金融工具,采取贷款贴息、担保、信用体系等有效手段,鼓励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国际资本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业,从而建立滨海高新区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支撑体系,形成扶持研发转化的一条龙投融资体系。
“创新需要一个宽松氛围,提供适宜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给创新创业者展示才智的舞台。”作为滨海新区研发转化基地的领航区,滨海高新区除了享受国家、天津市和滨海高新区的有关政策措施外,还应当承担科技体制改革与促进自主创新政策试验区功能,进行有关的改革试点并实施更加有效的促进研发转化基地建设的优惠政策。据悉,滨海高新区在财政支持、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方面都将做出有益的尝试。从而“形成创新的生态环境,构建滨海高新区国际化的创新创业文化”。
相关链接
滨海高新区将出台的部分政策规定
《关于促进滨海高新区发展的若干规定》
《关于设立滨海高新区专业投资母基金的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
《关于设立滨海高新区发展基金的暂行规定》
《关于鼓励科技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及人才进驻高新区的实施办法》
《滨海高新区奖励引荐研发机构和高级人才的团体和个人的暂行办法》
《滨海高新区高级人才认定办法及实施细则》
《滨海高新区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企业的认定方法及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