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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672.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5026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25元。
昨天,辽宁省统计局发布了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数据,经过初步核算,按可比价格计算,全省GDP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9%。
三大产业中,目前工业经济的增长速度是最快的,截止到上半年,全省第一产业增长6.0%,第二产业增长17.6%,第三产业增长8.0%。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额212.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66.8亿元,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3.9%。
昨日,记者从省统计局了解到,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呈快速增长的态势,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026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5元,同比增长11.7%。
统计专家认为,从收入结构上看,工薪收入、转移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是影响我省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其中,工薪收入依然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在收入中所占比重也是最大的。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329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1元,工资及补贴收入是工薪收入的主要来源。
其次,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729元。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达1388元,比去年同期多了一成多。
统计专家分析说,我省城镇居民收入之所以能实现整体性增长,和之前增资政策的滞后作用、个税起征点提高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