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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终于要给饱受争议的重大疾病险一个说法了。保监会“重疾险”定义办公室日前传出消息,将从统一疾病定义、划定必保疾病、理清疾病亚型、放宽诊疗限制四方面对“重疾险”做出规范;有消息称,新的重疾险产品有望在年底面世。新重疾险产品能否给投保人提供满意的保障?购买旧重疾险的客户的权益又将怎样维护呢?
消费者疑惑重疾险买新不买旧?
刚刚投保了重疾险不到1周的崔小姐,在听到重疾险将出新产品后,心里很不安,觉得新的重疾险产品比旧的更加规范,遂致电本报询问是否应该把还在犹豫期的重疾险退掉,等待买新的产品。事实上,在重疾险新旧交替之际,与崔小姐有同样担心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认为,“对于保障类的保险产品应尽早安排,最好不要等。买保险就像消费其他产品一样,总会有新的产品面世,不能因为现在的产品存在某些缺点就拒绝消费。”即便重疾险没有统一行业标准,各家公司也在不断推出新的产品,而新的重疾险运行一段时间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也就是说未来的风险是不确定的,所以消费者没有必要为了等新产品而耽误了现在的消费。
泰康寿险公司一位资深代理人也表示,如果消费者担心现在重疾险可能发生变化,可以把养老保险计划与健康险结合起来购买。以重疾险作为养老保险的附加险,可以降低重疾险将来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
重疾险生变对保险公司产品开发影响不大
据了解,新重疾险将从四个方面发生变化:保监会将制定一个疾病定义库,以后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重大疾病都将有统一的定义;保监会将对疾病的哪些亚型可赔、哪些亚型不可赔做出明确规定;保监会计划将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急性心肌梗塞等数种疾病列为“核心疾病”,凡是叫“重疾险”的险种,至少要保这些疾病;保监会还将放宽“重疾险”的诊疗限制,使其更加人性化,但诊疗限制将被“放宽”而不是“取消”,投保人签保险合同时仍然需要看清楚条款。
中国人寿产品开发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保监会统一重疾险的定义以及保障范围,对保险公司开发新的重疾险产品影响不大,只是消费者对重疾险理解起来更容易了。
今后重疾险纠纷处理法院如何判还很难说
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牟子健表示,在他接触到的保险案件中,重大疾病险方面的理赔纠纷最多,也是判案最有争议的。他认为,保监会出手规范重疾险市场是好事,但新的重疾险产品在遭遇诉讼时是否更容易解决还很难说。因为,保监会出台的统一标准只是代表一个部门的意见,而法院判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比如,如果当事人双方对条款有争议,法院首先要根据“文意”的解释,即查看汉语大词典或者大英百科全书来确定条款的意思,保监会制定的定义只能作为法院判案的一个参考。
“保监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保监会起的只是行业指导作用,最终还不能把理赔纠纷量化解决,在法院判案时能否得到各方当事人的满意还存在悬念。”另外,他建议,保监会在准备重疾险统一标准工作时,也应把律师的意见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