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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有望在年内完成立法程序,其中增值税转型与企业所得税改革将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这是记者日前从2006中国税收高层论坛上获得的信息。
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2005年国内增值税总的收入超过了1万亿元以上,占整个税收比重的46%;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合计提供的税收收入超过5000亿元。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超过我国全部税收收入的一半以上,牵动纳税人的范围最广,对中国现实经济生活的影响最深。因此,在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整体方案中,增值税转型和企业所得税改革处于重头戏地位,扮演着核心角色。
据透露,新的企业所得税改革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管税率水平选择有多高,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实行同一个税率;二是将税收优惠由直接优惠更多地转向间接优惠,这是今后税收优惠方面的一个趋势;三是由过去的区域税收优惠为主转向产业优惠为主,使税收政策体现产业政策。
另外,还将实行法人所得税,即按法人纳税,引入国民企业和非国民企业概念,并界定未在国内注册的外国企业的纳税义务等。
专家指出,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税制的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即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由于这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因而颇受企业欢迎。而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这部分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该专家表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不仅要筹措更多的税收收入,更重要的是要使税收工作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并逐渐与国际税制接轨。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表示,两法合并(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改革合并在一起、一并推出)实际上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