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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华联超市(600825)公布股改方案。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拟收购百联股份、百联集团、友谊集团、一百集团等4家公司持有的华联超市45.06%的非流通股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且拟采取“资产置换+现金对价”的组合方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为国有控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委宣传部旗下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联合持股51%的股权,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持49%的股权。
根据公告,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将其持有的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华联超市的全部商业类资产(含负债)进行资产置换,“华联超市”(600825)更名“新华传媒”(600825)。
上海证券报8月11日消息: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股权行政划拨方式,收购第一百货(600631)、华联商厦(600632)、华联超市(600825)、友谊股份(600827)、物贸中心(600822)5家上市公司相关股权,并成为这5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本次收购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百联集团成立于2003年5月8日,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它系上海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商业流通企业,同时也是国家商务部重点扶持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之一,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经营、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国内贸易、生产资料、企业管理等。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当时下发的有关《批复》,同意将一百集团、华联集团、友谊集团、物资集团等四个公司的国有资产划转给百联集团统一经营。实施资产划转后,以2002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百联集团拥有总资产284亿元,净资产84亿元。拥有第一百货、华联商厦、华联超市、友谊股份、物贸中心、第一医药和联华超市等7家上市公司;拥有第一百货商店、华联商厦、东方商厦、华联超市、联华超市、妇女用品商店、第一医药、蔡同德堂等知名企业;拥有遍布全国23个省市的近5000家营业网点,涵盖了包括百货、标准超市、大卖场、便利店、购物中心、专业卖场和物流在内的多种业态,是一个特大型流通产业集团。
此次,根据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上市公司国有股持股单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百联集团将通过股权划转方式受让以下股权:即受让原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第一百货国家股及原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第一百货社会法人股;受让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联商厦国家股及原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联商厦社会法人股;受让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联超市国家股及社会法人股;受让原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友谊股份国家股;受让原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持有的物贸中心国家股。由此,百联集团将实现对5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而对第一百货、华联商厦、华联超市、友谊股份、物贸中心国家股划转给百联集团持有后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百联集团在其今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草案中作出了以下承诺:第一,针对已经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百联集团将通过合法的方式在适当的时机予以整合,以逐步减少直至最终完全消除同业竞争。第二,百联集团及下属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下属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