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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5月23日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将更透明,开放步伐更加稳定和有序,不仅按照承诺开放了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域限制和业务限制,而且进一步扩大了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范围。
苏宁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在银行业方面,中国允许外资银行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25个城市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完全取消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
在证券业方面,中国不仅严格履行了关于证券业开放的有关承诺,而且在进一步扩大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方面进行了探索。对外国投资者开放了B股市场;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在A股市场实施境外合格投资者(QFII)制度;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部分开放证券服务业,外资证券机构可通过合资券商从事国内证券发行和资产管理业务。
此外,苏宁介绍,保险业地域和业务范围已基本实现全面对外开放。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了全部地域和除有关法定保险以外的全部保险业务。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放宽到50%,外方可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外资非寿险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出资比例可达51%,允许在华设立独资子公司;对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允许从事大型商业保险经纪业务和国际海运、航空、运输险业务以及再保险经纪业务。
在金融市场方面,积极引进国际金融机构,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2005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此外,允许泛亚基金进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这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的第一家境外机构投资者。
此外开放汽车金融市场,2004年以来,先后有5家外资金融公司、汽车经营公司在中国开业,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这既是履行加入WTO庄严承诺,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开放既带来挑战和压力,也带来了机遇和新的竞争力。
在谈及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时,苏宁指出,对外开放促进我国金融管理制度的改革,以外汇管理体制为例,近年来随着金融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我国加快了外汇管理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管理体制等。
此外,对外开放加快国内金融创新,加入WTO以来,金融业对外开放给我国金融业带来先进的金融技术、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设计理念,加快了国内金融创新进程。同时,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有助于全面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