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国资委叫停的TCL国有股转让终获国资委批准。昨天,TCL集团发布公告称,3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已经批复,同意大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65228.2698万股国家股中的12931.6557万股(占总股本5%)转让给PHILIPS,另12931.6557万股(占总股本5%)转让给联富。
此次股权转让如果再得到商务部的批准,这部分国有股转让给PHILIPS和联富之后将变成非国有股,TCL集团高管可以持有这部分“非国有股”而曲线实现MBO。此前,TCL集团第一大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TCL集团部分管理人员转让其占TCL集团总股本3.84%国有股(99316557股)的安排被国资委叫停,因为此举有MBO之嫌。随后,惠州控股拟将该部分股份转让给Alliance(联富),并于2006年1月19日与联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联富在《股权变动报告》中称:“有意在未来适当的时机,向TCL符合资格的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转让本次受让的部分股份。”这意味着今后TCL集团高管仍然有机会增持公司股份。TCL集团董事会秘书王洪波昨天对此表示,本次股权转让还须商务部的批复,现在不便发表任何意见。
公告还表示,上述审批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办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及股票复牌等事宜。TCL集团自去年12月10日起停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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