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个城市里生活最幸福?前不久,一些城市很热衷搞“幸福指数”大排行,尽管谁都会不相信生活在“幸福城市”就一定人人都幸福。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幸福”是千奇百怪、无限个性化的。范伟讲话,我饿了,你有个包子,你比我幸福;我冷了,你有件棉袄,你比我幸福;我要上茅房,只有一个坑儿,你先蹲在那儿,你比我幸福……
对于一个市民来说,幸福就是一个集合概念了。他要面临上学、就业、交通、就医和吃喝拉撒睡等诸多问题。他满意不满意、幸福不幸福其实反映了政府的决策、政府的作为能力,他们的能力对市民的幸福才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市民的诸多“幸福”都与政府其中的部门息息相关,市民对每个部门的满意度才是“幸福”的真正“指数”,百姓对一个部门满意了,这个城市就会增加一个“幸福感”指数,对两个部门满意了,就增加两个指数,对所有部门满意了,幸福感就自然得了满分,而实际上,这是一个最普通而又最不容易做的加法。
比如,和谐社会的要素之一是平衡发展,要克服不平衡的矛盾,就要有所不为,有所为。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政协记者招待会上说,有许多政协委员担任市领导,他们在实践中受到第一压力就是政绩,有的委员说得生动:增长率不到8、9、10个百分点,他做报告下不了台。
如果说,我们亟待解决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创新型和谐社会的完善,好了,我们就可以看出些许端倪,“百分点”不一定就完全是“幸福感”,而官员们又都在孜孜以求,这不是一个“幸福城市”悖论么?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分析当前经济工作中出现的5个新问题,其中的一个方面就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我们想,大概市民幸福不幸福不在于一个缥缈而又易变的“幸福感”指数,而在于官员们的作为,其作为功能就是看他能不能力戒总理所指出的弊病。
城市生活不宜使用“幸福感”指数,是因为它太缥缈,缥缈到个人“幸福”无法考量,大众“幸福”无从考证,是一个乌托邦式的指数。
还是邓小平的话,“人民”是一个无比重要的字眼,考核我们工作的标准应当是“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拥护不拥护”。
人民高兴了、人民满意了、人民赞成了、人民答应了、人民拥护了,人民才真正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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