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按照中央对国企改组、改制的进程和规划,所有国企将在今年转变传统身份,引入股份制,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传承的行政模式和行政管理。这意味着传统的国企老总身份将“终结”,将不再具有行政级别,将不再官商一体。
新一年,国企老总行政任命将逐渐减少而让位于市场程序抉择,经营亏损或落败将不再由财政兜底或核销,而将具化为追究当事老总的责任,扣薪惩罚,甚至领受刑罚。
新一年,国企老总,安身立命升职发财将靠业绩说话,辞职与被辞将成家常便饭,碌碌无为将不再安享俸禄。国企改革将掀开新的一页。
当管理不再政府干预
去年10月17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向宝钢集团的外部董事颁发了聘书。“这是第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成立的规范的董事会,也是169家央企中的第一个董事会,意义非常重大。”李荣融在后来的一次讲话中评价:“可以称得上是国资委成立以来的最大新闻。”
事实上,占GDP40%的中央直属企业是实行厂长经理制的最后一个堡垒,这169家企业之前很少有设立董事会的,即便有也是虚设,是个花架子,并不起实质性的作用,这些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一直都是由国资委直接任命的。然而在所谓的“新国企”中,早已经开始实践由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管了。
“新国企”浮出水面
北京正略钧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艾西南介绍,所谓“新国企现象”,是国内一些学者于2004年提出的,认为中国已经有一批“新国企”出现,开始影响整体经济的发展。
“新国企”是指既不同于改革开放前的“老国企”,也不同于转轨过程中的“过渡型国企”的一批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相对完善。大部分“新国企”引入了具有制衡力的小股东,在重大决策、内部审计以及财务方面均起到了很好的管理作用;在人才招聘、使用、薪酬等方面,“新国企”则采取了更市场化的做法,学习外资、民营企业的管理制度。
比较典型的企业有中集集团、华润集团、中粮集团等等,这些“新国企”领导人更具有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也表现得更为灵活。
国企老总新的权利边界
目前,新国企、转轨型国企以及老国企基本上呈现“橄榄型”分布,即新国企和旧国企数量都较少,处于转轨期的国企最多,这意味着国企改革的推进还会导致更多的“新国企”出现。在央企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无疑将加速国企向“新国企”过渡。
事实上,国资委这么做是想将企业经营的权利进一步下放,将一部分权利交给董事会去执行,这其中也包括在公司中选拔任用和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利。为了在放权之后形成必要的制衡监督机制,避免出现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国资委正在积极为这些国企寻找外部董事。
长春旭阳工业集团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公司副总裁刘革认为,国企改革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权利下放的过程。建立健全的监督制衡机制,可以避免国企管理层在拥有这些权限之后,出现重大的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失误。
实行规范的董事会制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国企高管的薪酬将逐步实现市场化定价,企业高管不必担心自己拿多了受指责,或者拿的报酬少了,心理不平衡,未来国企的薪酬体系将可能向外企、私企靠拢。
当然,获得更多权利的同时,国企老总也承担更多的责任,问责制的鞭子就已经悬在国企老总的头上,国企的领导们只有一只眼睛盯着市场,一只眼睛盯着国资委,既采取市场化的手段来经营公司,又加强和国资委的沟通,比以前更能够游说国资委,才有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问责的效力有多大
“去年一年央企流失资产达到了3500多亿元,每个中国居民就为此要承担200多元的损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华民教授表示。
据《资本市场》报道,在2005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获得最多民意支持的就是对国企老总的问责制,追究其投资失误的责任,杜绝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与“蒸发”,要让国企老总为自己的过失与决策错误付出代价。国企改革20多年产生了数以千亿计的呆账、坏账。从来就没有人为国有企业的投资失败承担过任何责任,以至于决策者充其量只是易地做官而已,连最起码的降职处分都没有;而多年来国有企业的巨额资产亏损,仍然需要以国民纳税所得的公共财政资金来弥补。
“问责制”虽然已经开始实施,但雷声大雨点小。有学者认为,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使之保证“问责制”的运行,譬如激励制度、诫勉制度、考核机制……强化董事会与经营层的信托责任,提高企业运作的透明程度。不过,一名学者尖锐地指出:“‘问责制’最有可能产生的弊端,仍然还是‘摘了乌纱,逃了刑罚’”。
国企亏损或倒闭,国企老总难逃其咎,即将出台的处罚细则如何落实问责制的本意,还有待实证。
国企老总不好混
对于央企,在积极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的同时,李荣融去年11月7日在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国资委正在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并抓紧修改完善,力争尽早出台实施。”
这也就意味着央企也不可能再想办法逃废债务,如果把银行贷款转化为不良资产,相应企业领导也会被追究责任。同时,国资委也正加快在央企中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说白了就是要解决好三个问题,即做好怎么奖励、做不好怎么走人、做错了如何惩罚的问题。
凭借手中的权力以及国企改革的巨大漏洞迅速暴富是某些国企老总以改制之名中饱私囊惯用的不二法门,随着把国企变私企的路愈审愈严,要么踏踏实实尽快转变成职业经理人的角色,要么就走人,混下去将不是那么容易了。
实际上,国企老总只要在其任期内没有明显的经济犯罪事实,即可很体面地换岗。决策失误也好,经营管理不善也罢,都不会因此而蒙羞,换岗到政府部门就可以蒙混过关——这已经成了所有国企“亏损老总”的潜规则,而其他问题就更别提了。2004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因其任职期间的特大井喷事故而引咎辞职,倒是让媒体大感惊讶:“马富才遭遇‘问责制’”;而有学者认为,国企老总更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而不是一走了之。
新国企的崛起与突破
尽管政府官员可能仍有报喜不报忧的顽疾,国有企业的窘境也可能依然有每况愈下的趋向,但人们或许还可以从其中看见些许希望的曙光。——那就是一个“新国企群落”的悄然崛起。
新国企俨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区别于以往的国企,自己主动出击市场,寻找机会,整合外部资源,不像老国企那样总是寄希望于政府,要求政策扶持,甚至行政保护;新国企已经适应了市场化的生存,甚至国际化的竞争,而老国企仍然苟活于政府的政策干预与资源垄断;新国企在公司结构、产业链条、融资渠道、跨国战略、企业形象等方面已经具备了现代企业的共性,而且,其中那些明星级的企业领袖及其管理团队已经迥然有别于老国企,除了保留的国有控股权不变(产权多元化)以外,它们和任何民营、跨国公司没有什么两样,成了国有企业中蜕变而出的一支崭新力量,新型国企、大型民企与跨国公司几可三足鼎立于当下的时代,有助于中国旧有经济结构的裂变与转化。
新国企已经引进了外部战略投资者(无论民资还是外资),新国企与民企以及跨国公司之间的产权转让、股份私募以公开的招标、竞价引入了可堪制衡的中小股东,并在战略决策、选拔任命、监督管理、财务审计等方面以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意志为依归,拨正了董事长或总经理一人说了算的局面。
毋庸置疑,在聘用制、问责制和薪酬市场化等几个方面国企老总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但新国企的崛起也成就了一个新的群体,他们拥有不错的口碑,其中的翘楚也已经是值得人们尊敬的企业家。有所作为的国企老总能够善用政府资源,并在政策的扶持下积极与境内外资本市场以及跨国公司握手结盟,以“拿来主义”姿态汲取跨国公司的治理经验,在资本融资与投资上运筹帷幄,而且敢与跨国公司决胜于境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