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若干规定》,对内蒙古各城市做了重新规划:确定呼市、包头市为中心城市,按照超大城市规划建设;赤峰市为东部地区中心城市,按照特大城市规划建设;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乌兰浩特市、锡林浩特市、阿拉善盟的政府所在地为盟市中心城市(区),其中,通辽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按照大城市规划建设;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为所在盟市的中心城市之一,要建成影响比较大的国际口岸城市。
自治区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对上述城市(区)在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经济建设项目方面要优先安排,重点扶持。各盟市要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当地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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