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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市城调队抽样调查,2005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919.84元,比2004年增长16.5%,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及省内17个地市中分列第10位和第3位,分别比2004年上升了两个和一个位次。
根据全国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为13082.76元,与其相比,我市低1.2%,比2004年的低幅下降3.5个百分点。与2004年相比,我市超过福州、天津两市上升了两个位次,列第10位,是近几年的最高位次。从消费支出来看,我市人均为9883.45元,比2004年增长9.8%,列全国35个大中城市第10位,比2004年下降一个位次。
从全省的抽样调查资料来看,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列东营、济南两市之后居第3位,与2004年相比,超过威海市上升了一个位次。消费支出与2004年一样,仍然保持第一位。
青岛纺织系统工人月薪平均四、五百元,内退职工不到四百元。其他亏损、倒闭企业职工不计其数,月薪几百元刚够糊口。而统计数字却说青岛人均可支配收入1。5万元,水分太大! 我认为是统计方法有问题:1、抽样没有代表性;2、不能用算术平均法,应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如:由于离婚率计算错误导致离婚率增加一倍,这样的问题在人均收入的计算中同样误差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