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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历时3年的美国劲量电池起诉中国长虹、南孚、双鹿等7家电池企业侵害其无汞碱性电池专利权案,以中国企业胜诉告终,诉讼方所谓的“无汞碱性电池专利权”被判为无效专利。
长虹电池公司总经理郭龙向记者透露,为应对美方指控,中国7家电池企业在中国电池协会指导下重金聘请了美国知名的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作为中方法律顾问,仅长虹一家就出了近40万美元。
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根据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以侵犯其无汞碱性电池生产技术专利权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起诉中国福建南孚、宁波双鹿、四川长虹等7家电池生产厂商,并要求展开“337调查”。
长虹集团电池公司总经理郭龙说,制作无汞碱性电池已是全球环境保护的一种需求,是技术进步的一种体现,根本不存在侵权。只因为我们自己的技术差人一步,才会落人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