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已经撤消了对佛山市工商局的诉讼,被告由佛山市工商局和三水区工商局两家变为三水区工商局一家,案件将在20日正式移交三水区人民法院。”昨天下午健力宝集团原总裁张海的代表律师张民向记者透露了案件的最新动态。
案件移交三水区人民法院
昨天,张民收到佛山市工商局和三水区工商局依据规定做出的答辩书,佛山市工商局认为,此案的股权变更行为是三水区工商局独立行为,佛山市工商局并未经手,佛山市工商局提出更换被告,三水区工商局也认同了这种说法。
“这种情况下,只要原告同意,被告就可以变更,该案将在20日正式移交给三水区人民法院处理,正式的审理应该还要等春节之后。”张民说。
据张民透露,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就曾考虑是告一家还是两家,如果只告一家的话,或许他们会把责任推向另一家。“选择佛山市工商局和三水区工商局两个被告,由他们去协商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我们这边就省事了。”张民说。
张海于2005年12月26日以程序违法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提起诉状,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受理了此案。禅城区法院是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属单位,与三水区人民法院同级,但由于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是直接交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所以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由禅城区法院受理。
举行研讨会以获支持
目前,张民也在积极准备这场官司。他表示,近期将在北京组织一次研讨会,将向与会者全盘托出诉讼的理由及其律师调查的过程,随后请财经界人士和法律界专家从经济和法学方向对案件进行研讨。
“但这起行政诉讼案非常特殊,举行研讨会是为了争取胜诉,谋求更多的理论和方法上的帮助。”张民说。
张海状告两大理由
张民透露,此次张海状告两级工商局有充分的理由,一是,张海与汇中天恒在2004年11月1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特别规定,即双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汇中天恒的股权过户发生在2005年5月,超过了有效时间。
同时在汇中天恒的股权变更登记中缺少了张海作为法人的签字,而是由拟变更后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替签字,违背了相关程序规定。
另外,按规定,市属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能行使非公司企业登记管理权,三水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核准公司变更登记,因此属于越权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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