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记者张晋):从1月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银行业协会将牵手42家会员单位,共同整治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欠逃债务违法行为。天津市银行业协会从即日起,将分期、分批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催收公告”,提示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偿还银行欠款,并将依靠社会舆论协助追缴。
809户债务人被列入首批“黑名单”
本次银行业的联合行动将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政策、统一措施、统一行动”。天津市银行业协会成立整治汽车消费贷款欠逃债违法行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专项治理工作。经各会员单位认真核实、研究确定的欠逃各家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的债务人名单,由银行业协会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催收公告”。据悉,本次在媒体上发布的催收公告将涉及809户借贷人,他们截至2005年11月30日尚未清偿贷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这些贷款涉及的合同金额为1.0968亿元,其中尚未归还的贷款额为6471万元。
“欠帐不还”者将面临严厉处罚
据悉,凡列入“催收公告”的欠逃债务人,在偿还银行债务前,天津市银行业协会所有中资银行会员行将联合停止受理欠逃债务人的各种个人消费类贷款,包括停止受理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小额质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拒绝受理其信用卡业务和个人贷款业务的担保资格;对恶意欠逃债务人,银行将配合公安部门、司法部门依法冻结本人其他个人资金帐户,并按照法律程序向债权人帐户划转还贷资金。
欠逃债者未来将难逃“信用风险”
天津市银行业联合开展本次活动,主要还是为了推动和促进银行业稳步健康发展,创建更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信贷等级体系,个人信用信息即将实现全国联网。届时,每个人的各种信用信息,包括逃欠债情况都会记录到系统中。天津银监局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那些心存侥幸心理、不按合同还款的行为,将会给自己带来长期的信用风险。
解决汽车消费不良贷款尚需各方努力
记者从人行天津分行提供的统计数据中了解到,天津市汽车消费贷款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98年-2000年,属于缓慢增长阶段,到2000年底,贷款余额为4.17亿元。第二个阶段从2001年-2003年,为快速增长阶段;其中,在2003年8月,贷款余额达到了30.26亿元的最高点。第三个阶段从2004年到现在,为迅速收缩阶段,贷款余额已经降到了15.25亿元。数据显示,天津市汽车消费不良贷款已经从2002年的7700万,上升到了2005年三季度的2.16亿;不良贷款比率也由4%上升到了13.4%,大大高于全市银行业同期不良贷款比率6%的水平。
造成贷款余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借款人恶意拖欠,导致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贷款。其中,也不乏不法分子利用汽车信贷进行经济犯罪,进行经济诈骗的案件。为降低风险,银行被迫提高贷款门槛,并直接导致了贷款量的下降。
为更好地解决汽车消费不良贷款,有关部门建议各银行、保险公司应提高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强化监督审核环节,落实内部监管制度;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应加强合作、互通信息、规范经营,加强对借贷人的审核。有关部门建议天津尽快建立专门的汽车金融公司,同时,也希望各有关部门继续支持银行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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