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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月1日开始,新《公司法》开始实施。从某种角度说,新《公司法》是一部平民化的公司法。不仅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门槛调低至3万元,而且放宽了出资方式。更具突破性的举措是,首次在法律上认可了一人公司制度。天津市已经有人在新年伊始尝鲜新《公司法》。
三万元就能注册公司
昨天一大早,在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河西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岗的工作人员王启明接待的第一位申请人是于女士,她申请注册一家婚介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申请注册资本金只有3万元。
“新《公司法》的实施对于我来说,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于女士说话时有些激动。由于此前参与过婚姻介绍等相关工作,于女士始终有一个心愿,就是自己当老板,能为更多的单身人士牵线搭桥。
一直以来,注册资本门槛过高对于众多想创业的人都是一道关口。为了使创办新公司更加便捷,新《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由10万元调低至3万元。对于很多像于女士这样的创业者来说, 3万元恰是一个“不多也不少,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的数字”。
注册资本额的降低直接意味着新设公司的初创成本减少。此外,新《公司法》还允许新设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期缴清出资。具体说,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业界人士靳先生认为,对于新设立的企业,资金逐步进入,可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也可以杜绝虚假注资、注册后资金抽逃等不规范行为。
首家一人公司申请注册
“贝马罗奥如意体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这个名字听上去有点古怪的公司是天津市申请注册的首家一人公司。
“这个名字是很多朋友一起帮忙起的,既然是一人公司,就要玩点个性。”该公司的申请人王先生告诉记者,日前刚刚购买了一项体育用品专利,准备注册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很多人开公司都想找个合伙人,分担一些风险,也可以多出些点子。这位王先生要“单干”,自有他的道理:“一人公司可以避免重大决策时多位投资人出现意见分歧,关键是省心。”
事实上,名义上的多个股东、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在现实中已是客观存在。比如,一个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的绝大部分,其他股东只象征性地占极少数;或者一个股东拉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相当普遍。
天津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原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需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符合实际,也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
具体说,在新《公司法》第三节中,专门增加了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按照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为了避免关联交易,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程序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2、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提交各项申请材料
4、领取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