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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昨天发布的《2005年度全球经济犯罪调查》称,随着全球经济犯罪的日益涌现,过去两年中全球几乎近半的机构都深受欺诈之害。在香港,同期只有22%的公司遭受过欺诈,相比2003年的调查下降了29%。
这项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与德国Martin-Luther大学Halle-Wittenberg合作开展,是全球最全面探讨经济犯罪的本质与影响的调查。本次调查属第三次,涉及到来自34个国家的3634家公司。
调查显示,56%的经济犯罪的犯罪者都是公司员工。每4个案子中就有1个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欺诈。在香港,一半以上的欺诈者为男性,年龄在31岁至40岁之间,在公司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
由于涉及具有一定价值的有形资产,腐败和贿赂(68%)、挪用资产(55%)是最易发现的欺诈行为,也是经济犯罪中最常见的形式。
过去两年中,每家香港公司平均发生了5起经济犯罪。这个数字比亚太地区的其他城市(7.8起经济犯罪)和世界其他地区(7.7起经济犯罪)要少得多。
不过,由于香港公司在欺诈方面的防范措施比国际性和区域性公司少,因此不能排除香港欺诈率下降的可能。实际情况可能是欺诈行为存在于香港公司内部,却未被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