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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沈阳市统计局获悉,今年前10个月,本市物价八大类五涨三降,但涨幅不大,而居民可支配人均收入增加却较快,已达到8316.7元。
据统计部门对本市500户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0月份城市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当月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870.6元,比上年同月增长18.8%。收入增加的同时,城市居民即期消费也快速增长,当月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61.5元,同比增长29.2%。在消费性支出中,用于医疗保健、居住和杂项商品及服务的支出均成倍增长。前10个月累计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8316.7元,同比增长13.4%。按这个速度增长的话,今年有望突破万元大关。人均消费性支出6533.1元,增长8.2%。物价方面,10月份我市物价略有上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3%。其中消费品价格下降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1%。从八大消费品类别看,五涨三跌,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居住类、烟酒及用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均有小幅上涨。三类下降的是衣着类、交通和通讯类、食品类。前10个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0.7%。
在市场消费方面,由于有“黄金周”,10月份居民即期消费的积极性较大,当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4.8亿元,同比增长15.2%。在消费品用途方面,用的商品实现的零售额在绝对值和增幅上均居吃、穿、用三类商品的首位,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居民消费结构的调整升级。吃、穿、用分别实现零售额32.9亿元、21.4亿元和40.5亿元。前10个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5.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