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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至17日,天津证监局、天津上市公司协会组织辖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重点围绕新出台的《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董事、监事的责任而展开,150多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参加了培训,新《公司法》起草小组成员袁杰、《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许健应邀就两法修订和运用作了专题解读,天津证监局副局长罗智扬和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唐建宇就学习、贯彻两法作了重要讲话。
罗智扬强调,培训的目的就是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提供一个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掌握最新法律知识和完善法规框架的学习机会;树立科学管理、监督公司的理念,明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提升职业道德。唐建宇表示,这是天津上市公司协会成立以来举办的第一次重要培训活动,今后协会每年都要举办几次这样有益的培训活动,积极贯彻最新的法规和政策,发挥好协会的作用,做好为天津23家上市公司的服务工作。
与会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对此反应热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培训最初计划为50人,但最终到会人员超过150人,不仅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高管人员积极参加,天津证监局更是动员监管系统全体人员参加培训,天津证监局对此表示,加强“两法”的学习,对于提高监管水平、落实辖区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将重点放在落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