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得1.85股股份和7.20元现金对价。该对价水平相当于控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送3.03股。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公司进一步承诺:集团公司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36个月内,集团公司将继续保持对天津港的相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