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从天津市发改委服务办了解到,为继续加大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市有关部门从市场准入、机制创新、资金投入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资、民间资本投资发展天津市现代服务业。
在积极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天津市将继续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凡需要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依法按照许可范围核定,一般经营项目按企业章程、合伙协议或申请进行核定。扩大金融、电信、医疗、中介等行业的市场准入,以吸引更多的国内知名企业及著名品牌落户天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就业容量较大、竞争能力较强的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领域,在一定经营期限内给予减免税费的扶持。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实行市场化运作。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行主辅分离,推进企事业的内置服务社会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发展一批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提高市场竞争力。在资金投入上,增加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重点项目的贷款贴息或补贴,对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金融机构应积极向符合贷款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及建设项目发放贷款。合理调控价格。稳定基本大众服务收费,放开高端服务收费。除少数需国家定价的项目外,对现代服务业的收费和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并完善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健全价格监测制度。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随着天津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继续建立健全服务业信用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的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并逐步建立信用评级体系,扩大信用评级覆盖面,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强化个人信用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