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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已经成为银行业务中的“烫手山芋”。近日从青岛市各大商业银行了解到,多家银行已经暂停办理这一业务,仍在办理该业务的银行也设置了层层限制条件。
一家商业银行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停办的主要原因是银行风险难以控制。此前多次出现以住房作抵押的贷款人无钱还贷的情况,按照规定,银行可以将抵押的房产强制拍卖,但执行起来比较困难。“银行总不能让贷款人流落街头吧。”这位负责人表示,部分银行暂停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也是无奈之举。仍在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则日趋谨小慎微,要求贷款人出具用途证明,考查贷款人还款能力等,做足了准备工作才放贷。部分银行还有贷款不得用于投资、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等众多“门槛”,贷款实属不易。
据了解,目前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比较积极的是华夏银行青岛分行、青岛市商业银行等中小股份制银行。这些银行提供的抵押上限大多为60%,少数可以达到70%。最长还款期限多为5年,利率在5.58%的基准利率标准上上浮10%到20%,为6%左右。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可以办完全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