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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市容管理局获悉,该市拟上调多项环卫有偿服务收费价格。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呼市城市人口与城市规模的迅速增长与扩大,以及劳动力成本与环卫运行原材料成本价格的上涨,原执行的环卫有偿服务收费价格已低于运行成本,所以市容局重新拟定了这些服务项目的价格,以保证呼市环卫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除居民垃圾处置费定为5元/月·户、餐饮业收费征收标准调为3.5元/座·月外,其他收费项目拟调整为:宾馆、招待所为1.5元/床·月(以前按50元/吨征收,含对外开放餐饮业的按餐饮业收费标准另加收);机关、企事业单位室内按0.3元/平方米·月征收、室外按0.1元/平方米·月征收;学校、部队按实有人数征收,其中大中专院校为1.5元/人·月、中学幼儿园为1.0元/人·月、部队为1.5元/人·月;临街固定经营单位(包括商场)为0.3至0.5元/平方米·月,与调整前相比50平方米以下单位每月多征收10元,50至100平方米每月平均多征收13元,100至200平方米平均每月多征收15元,200至300平方米平均每月多征收5元。此外,集贸市场由原来1元/摊位·天调为2元/摊位·天,早夜市摊位由每天1.5元上调为2.5元;洗浴、娱乐业调整后为含餐饮业的0.5元/平方米·月,不含餐饮业的0.4元/平方米·月。
记者还了解到,这些环卫有偿服务费上调后,呼市市容局还将出台实施细则,借鉴其他先进城市的征收经验,有效解决此项费用收缴难的问题,提高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