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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工商界人士迎来了一件大喜事:在这几天里,山西省人民政府一份《关于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始向各市县正式印发,这标志着山西面向非公经济市场准入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了。
在这份拥有27条具体实施方案的意见中,山西对全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而实用的实施意见,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是对于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金和出资比例限制的进一步放宽。
“意见”中规定,允许非公有资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两年内补足,首期出资额可放低到其申报注册资本金10%,最低限额3万元。
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中,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投资的最高比例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经省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投资兴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成果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
放宽私营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比例,允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它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比例可超出本公司净资产的50%,控制在70%以内。
同时,在该“意见”中,对于公司登记中出资方式限制的放宽,以及对于无具体经营范围的公司注册登记的试行也令工商界人士深感鼓舞,一个普遍的观点是这将创造山西非公经济总量和质量上的再一次提升。以2000年山西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650亿元为基数,到2020年,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完全可实现翻三番。
多年以来,如何解决公平竞争的问题一直是能否促进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从根本上推进了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在2003年10月份,山西省工商局针对如何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制定了27条实施办法,并以省政府办公厅55号文件下发执行,其核心内容就是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准入效率。在如今正式施行的《关于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参照了当年的这个“办法制定的。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王虎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最本质的问题就是如何推进公平竞争。他说,从我国经济增长的资本构成来讲,无非是三大块:第一块是国有资本,第二块是外来资本,第三块就是民间资本。民间资本在市场准入、市场要素获取、享受政策等方面,与国有资本或外来资本相比较,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问题。比如说,在市场准入方面,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可以分步到位,民间资本则不然,必须一步到位。
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间资本的发展和壮大。山西省工商联在2004年所做的“山西民营经济发展报告中分析指出,当前山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因为产业准入政策在不同经济类型中间仍然存在很大差别,市场准入门槛仍然过高,从而在根本上限制了民间资本进入的广度和深度。
一方面是市场准入门槛的过高,另一方面却是近年来非公经济在山西经济发展中所显示出的无限活力和重要地位。山西省代省长于幼军认为,非公经济快速发展,激发了全省的经济活力,促进了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的提高,1999年-2004年,山西非国有经济GDP比重由22%提升到40.8%,非国有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30.6%提高到63%左右。
而另据统计,到2004年底,山西全省民营企业户数达61万户,从业人员487.8万人,2004年完成增加值1527.5亿元,占山西全省GDP的50.21%。
为此,在今年1月份山西的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山西制定的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中,对于非公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是放宽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支持和保护。
9月26日,山西正式施行《关于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金和出资比例限制进一步放宽,同时还对登记、审批、年检等程序做了进一步的简化和创新,这无疑是让民间资本向纵深度发展得到了一个莫大的支持和鼓励。
山西企业界人士普遍认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最本质的问题就是如何推进公平竞争,比如说,在市场准入方面,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可以分步到位,民间资本则不然,必须一步到位。目前,这份意见的出台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局面,让非公经济在市场准入中享受到了本质上的公平待遇,或者说得到了更加符合这种经济模式发展的政策和制度,这对于山西非公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与此同时,“意见”还对非公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若干指导性意见,对于山西非公经济界来说,这将是一个崭新发展空间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