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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今年10月1日起,我国将有40部法律、法规开始实施,涉及公众生活各个领域,其中6部与信贷、纳税、住房等公众经济生活休戚相关。
作为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里程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对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国家还通过实施三部法规细化纳税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将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实施“一户式”的动态管理,提出全员全额管理概念,细化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管理。《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等将实施。
此外,《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明确了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教育费附加率。此外,《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等五项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同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申请从事二手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