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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张晋):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了解到,天津市日前正式启动了反洗钱协调机制,标志着天津市反洗钱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天津市反洗钱协调机制由天津市反洗钱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天津市金融业反洗钱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天津市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协作小组(以下简称核查协作小组)组成,按照不同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分别负责天津市全市的与金融系统和公安系统及其金融、公安两个系统合作的反洗钱工作。
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基本工作制度。联席会议由人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公安局等17家相关部门组成,涉及金融、司法、安全、检察、监察等部门。16家商业银行被确定为列席会议单位。联席会议主要负责指导、部署天津市的反洗钱工作;结合天津市的实际,研究制定反洗钱相关的制度、办法、操作规程;研究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天津市反洗钱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交流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天津分行,人行天津分行主管反洗钱工作的行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天津市开展反洗钱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加强对洗钱活动手法、规律、特点和对策的研究,就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了解天津市反洗钱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反洗钱信息资源共享。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反洗钱工作。
金融机构负责建立本系统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建立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措施,检查辖属营业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情况。
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指导、部署、监督天津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建立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体系,监测、核查、报告、本外币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协助天津市公安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涉嫌洗钱犯罪案件;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
司法部门主要负责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有关可疑交易信息进行核查;涉嫌反洗钱案件的侦破、起诉、审判工作;协调反洗钱领域的司法协助,协助追讨流至境外的资金;针对反洗钱工作遇到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适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提出司法解释的建议。
国家安全部门主要负责参与辖内洗钱犯罪的情报搜集与调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涉嫌洗钱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于跨境洗钱犯罪活动,采取国际合作方式进行调查。
监察部门主要负责调查处理辖内洗钱活动所涉及的政府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市政府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研究建立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调查机制。
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加强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强化对金融类国有资产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税收违法行为,防范和打击现金走私以及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活动;建立反洗钱信息沟通、通报体系。
除了联席会议,天津市还成立负责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的协调小组和负责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合作领域反洗钱工作的核查协作小组。
协调小组由人行天津分行主管反洗钱工作的行长任组长,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保监局、天津证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管反洗钱工作的行局级领导为成员。协调小组主要负责是交流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信息;研究和探索金融业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思路;协调各金融监管部门统筹安排对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反洗钱工作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和其他洗钱活动高风险机构完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核查协作小组由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负责人担任组长,人行天津分行反洗钱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核查协作小组主要负责可疑交易线索的核查、情报分析、会商;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推动有关情报、信息共享工作;督办洗钱案件等。
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确立了天津市反洗钱工作的基本框架,将进一步促进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反洗钱预防与打击体系,有力地推动天津市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下一步,天津市反洗钱联席会议将在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框架内,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整合监管资源,建立天津市反洗钱监测体系,研究制定洗钱风险监测防范措施,加强对洗钱高风险行业资金往来的监测和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非现场核查。建立可疑交易信息数据库,实现反洗钱工作监管、数据统计和交易报告分析、筛选、甄别的自动化管理。建立风险提示制度,起草制定《天津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操作规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反洗钱操作规程》,加强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指导。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反洗钱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反洗钱——中国在行动”的宣传活动,制定《天津市反洗钱业务培训标准》和《天津市反洗钱业务培训大纲》,努力提高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建立金融与公安快速反应联动机制,积极做好涉嫌洗钱案件的核查。
背景资料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近年来,反洗钱成为国际国内热门话题并受到高度关注,主要是因为洗钱对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性。第一,在洗钱泛滥的国家和地区,政府声誉受到影响,严重威胁社会稳定;第二,洗钱扭曲了社会资源配置,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第三,洗钱严重损害社会公平,助长和滋生腐败。据一些国际组织和专家估计,现在世界上每年洗钱数量大约相当于世界经济总量的2%至5%,即在1.5万亿至3万亿美元之间。在一些国家,这些非法所得有可能超过政府预算,从而导致政府经济失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世界经济融合加深,贩毒、走私、金融诈骗、市场操纵及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严重损害国家经济肌体健康,腐蚀社会公众道德。因此,从中可以看出不仅在世界范围,而且在我国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