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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储汇局日前向天津市商业银行划款,标志着天津邮政与天津市商业银行的20亿元协议存款交易圆满成功。这是天津邮政局开展资金运作业务以来交易金额最大的一笔协议存款业务。
自2003年11月中国银监会批准国家邮政储汇局开展资金自主运用业务以来,天津邮政坚持“资金返还地方,支持天津建设”的宗旨,一直致力于推动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天津地区使用,积极与天津市各家金融机构沟通合作,先后与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在天津市的分支机构建立了资金交易关系。
截至目前,天津邮政储蓄资金通过各种方式向天津返还资金累计达228.7亿元。其中,与天津各家商业银行办理了协议存款交易7笔,共计41亿元;与天津商业银行和天津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办理质押式逆回购业务共计51.251亿元;与天津商业银行办理开放式逆回购业务共计136.45亿元。
在天津邮政局的大力推动下,国家邮政储汇局资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天津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亿元。据介绍,今后天津邮政将继续加强与天津市各家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发本地区协议存款市场,促进邮政储蓄资金有效回流地方使用,提高邮政储蓄服务社会、服务地方、参与地方金融市场和经济建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