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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闽发证券福建省内个人债权收购资金开始兑付。记者在代理兑付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的各个网点看到,个人投资者情绪稳定,兑付工作井然有序。
有着16年经营历史、亏损90亿元的闽发证券公司在“平静中谢幕”。与去年10月18日被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时出现的法人诉讼、个体投资者集体闹事的火爆情形相较,对比鲜明。
谢幕的局面虽然平静,但闽发证券留给人们的思考,却并没有因此而终止:曾经红红火火的证券公司,为何沦落为“资本玩家”的“提款机”?
个体投资者债权问题解决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四部委出台的有关政策,托管闽发证券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将对经甄别后的个人债权进行收购,个人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以内的,予以全额收购,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折价格收购。闽发证券需要兑付的个人债权有9.6亿元。“这部分资金没问题,国家有保证。”中国银行一兑付网点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意味着,作为闽发证券清算重要部分的个体投资者的债权问题解决了。
机构债权将靠出售闽发证券几十家营业部的所得来按比例清偿。“闽发证券现有30家营业部、19家服务部,时至今日,它的经纪业务仍很稳定,福州的几家营业部还在盈利。这些营业网点应该可以卖一个不错的价格。同时,我们还计提了投资风险金,亏损部分慢慢地可以消化掉。”一位债权机构的法人代表乐观地说。闽发证券的机构债务为95亿元,波及到200多家机构债权人,其中不乏一些像中国人寿这样大名鼎鼎的行业龙头企业。
债务处理方面,最为棘手的是“个人以机构名义”的债权,但也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闽发证券托管组在给当地政府的报告中披露,目前闽发证券在福建省内涉及的“个人以机构名义”委托理财共24户,涉及2393人,金额14263万元。托管组希望福建省有关部门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可参照天津市政府解决南方证券“个人机构债”的模式,由省政府先行出资,对该部分“个人机构债”采取低于国家四部委收购意见中的收购比例的办法,对“个人机构债”实施收购,以此化解纷争。
员工也得到了妥善的安置。闽发证券内部一名余姓员工说:“采取的是买断工龄的做法。买断后,新东家聘我们就继续干,不聘就另找出路!”
闽发证券是2004年10月18日,因发生严重的资不抵债、出现支付危机,被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正式托管经营的。据托管经营组提供的数字,闽发证券的机构债务为95亿元,个人债务为9.6亿元,扣除15亿多的应收账款,亏损总额高达90亿元。
“资本玩家”的“提款机”
闽发证券民营化的过程,就是其沦落为不法商人“提款机”的过程,就是一个靠玩“空手道”对券商进行资本控制的过程,就是“资本玩家”们欺诈挪用股民和委托理财者的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牟取私利的过程。
虚假“注资”控股闽发。吴永红是闽发证券的“掘墓人”。闽发证券成立于1988年5月,创办之始为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下属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1996年7月,人民银行下发各级分行与所办证券公司脱钩的通知,闽发证券开始与人民银行脱钩。同年,中国凯利实业公司入主闽发证券。当年12月,闽发证券的资本金增至10919万,凯利公司持有6000万股,持股比例54.95%。吴永红任法人代表的福建协盛公司持有1000万股,占股比例约为10%。
吴永红一度被认为是当地资本运作的“高手”,他的“事业”是通过向泉州市一信用社借款3000万开始实现的。吴永红利用这笔资金,通过反复抽逃,在全国各地注册20多家公司。这些公司互相担保,向银行贷款数亿元,收购闽发证券等企业的股权,一跃成为福建的“资本大鳄”。
1999年3月,凯利公司所持有的闽发证券股权对外转让。同年8月,由吴永红操控的福建协盛、石狮融盛等五家企业趁机受让了凯利公司的全部股份。2000年11月,闽发证券增资扩股至8亿元。吴永红利用闽发证券大股东的身份便利,操纵属于自己的福建协盛、石狮融盛等公司,挪用闽发证券客户保证金、违规向银行贷款,虚假“注资”闽发证券,持有其超过51%的股份,完全控制了闽发证券公司。
业内人士介绍了吴永红的“空手道”手法:首先将开户股民的保证金和委托理财资金打入闽发证券账外公司,再由账外公司通过虚假交易打到福建协盛及其关联公司,最后摇身变成福建协盛等对闽发证券的出资。吴永红为资金转移设立的闽发证券账外公司多达20余家。
2001年10月,吴永红因刑事案件被公安部门通缉,仓皇出逃。闽发证券由张晓伟掌控,吴永红在境外“遥控”抽逃资金。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晓伟在满足吴永红资金要求的同时,自己也“不甘落后”,以个人或者闽发证券的名义挪用资金,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等,牟取巨额私利。初步统计,两人抽逃、挪用资金高达数十亿元。
“闽发证券事件”给我们留下了什么
风云散尽。闽发证券公司经过连续九个多月托管经营阶段的“垂死挣扎”,终因负债太多,亏损严重,走上了穷途末路。
“闽发证券事件”到底给我们留下了什么?
当国企民营化道路延伸至券商时,如何防范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闽发证券等国有证券公司被虚假出资的民营企业控股,成为不法商人的“提款机”和进行“资本运作”的工具,直至出现巨额亏损被接管、托管乃至清盘的过程,再次把金融企业的风险监控问题提到前台。
近年来民营企业参股证券公司已经非常普遍。不仅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参股证券公司,许多没有上市的民营企业也参股证券公司。部分民营资本还成功控股部分证券公司。
有识之士分析,证券公司作为金融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存亡兴衰对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亚于银行。基于自有资金的积累水平、人才和管理水平、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在目前,我国民营资本大规模入主证券公司的条件并不成熟。
具有强烈的“扩张冲动”而实力有限的民营企业仅靠向社会融资及银行短期借贷等控股证券公司,并进行高风险的股市、债市、期市、汇市及房地产投资,多半会以失败而告终。最近国内一些中小券商如德恒证券、闽发证券等接连“出事”就是佐证。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还会加剧我国目前并不成熟的股市的震荡和投机。此外,对我国很有发展前景的个人投资理财和公司委托投资理财业务的成长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要避免出现第二个“闽发证券公司”,促进中国证券业的健康发展,有关人士建议当前有关部门要做以下几项工作:加强对个人投资者、民营机构入主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资格审查,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加强对现有的民营控股证券公司的监管,促使其依法规范运营;提高证券市场的监管效率,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常性监督及违规惩治力度;严格控制民营控股证券公司金融产品创新,建立高效的证券公司内控机制。同时,还要完善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工作,健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维权组织,设立赔偿基金;加强对投资者教育的基础工作,增强投资者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