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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太平人寿天津分公司在立案6天内向客户支付了一笔重疾高额理赔金。该案是在天津市行业协会刚刚印发并开始执行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后,天津太平人寿成功受理的第一例重疾赔付案。
不久前,太平人寿天津分公司业务员小陈接到客户李小姐从北京打来的电话,说她在今年6月17日偶然发现颈部有一个肿块,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小陈警惕地提醒她:最好赶快回天津接受检查,如果真有问题,她在天津投的保,理赔起来不会耽误时间。
李小姐在小陈的劝说下,来到天津的指定医院,万万没想到,这一检查,还真出了问题--在接受医院门诊检查后,住院治疗。与此同时,李小姐向分公司运营部理赔岗报了案。接到报案后,分公司运营部立即通知代理人小陈将理赔所需单证送到客户手中。7月12日,小陈将理赔申请材料送达分公司运营部理赔岗,提出住院费用理赔申请。分公司理赔岗即刻立案,并赴医院进行调查取证。此时,李小姐的诊断结果也已出来:她颈部的肿块属于恶性肿瘤。
天津太平人寿理赔岗的工作人员马上意识到:这个案子很可能涉及到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而不是简单的住院费用理赔。为了切实保障客户利益,理赔人员多次奔波往返于医院与客户之间,仅用两天时间确认:李小姐所发生的疾病属于她所投保的太平真爱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分公司马上将这一结果告知李小姐,主动要求她应同时提出重大疾病及附加健康险种两项理赔申请。7月19日,天津分公司运营部积极与太平人寿总公司沟通,在总、分公司通力配合下于立案后的6天内结案,将90550元理赔款划入受益人指定帐户,为病人及家属分担了高额的医疗负担。
住院的李小姐此时的惊讶与感动溢于言表:“我还以为保险公司怎么着也是找理由躲开高额理赔,太平人寿居然这么积极主动地到医院联络我大病赔付的事,还没等我争取,就被告知应当申请大病理赔,这么快就做了理赔,而且我还没交多少保费,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呀!”此中的幸运,还包含一个隐情:李小姐今年3月在太平人寿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和健康保险,投保后也就三月有余,就被诊断出得了恶性肿瘤,接着很快就得到了上述一笔近10万元的赔付。得病是不幸的,但因为幸运地及时投保,又选对了保险公司,自然是“不幸中的大幸”。
该案当中,太平人寿除了信守一贯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外,同时也对新的行业标准作了一次完美诠释。
7月初,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为规范保险业务管理,提高市保险行业的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起草制定了保险行业服务标准。此举将保险业务各环节的相关服务内容进行了具体量化,特别是对消费者投保和理赔过程中的部分环节进行了时限设定,一改此前本市保险行业各家服务标准不统一的现象,解决了理赔难等问题。其中,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服务时限方面相关规定指出:理赔材料齐全后,经初审,对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
上述理赔案当中,太平人寿天津分公司从接到理赔材料、调查取证及赔付结案整个过程中,仅用了短短6天时间,排除周六、周日两个休息日,事实上只用了4个工作日即结案,可以说在行业标准基础上更上一层楼。不但履行了承诺,还与客户建立了感情纽带。这也同时验证了一个道理:公司服务品牌的塑造,既需要客户通过一定的途径对保险公司有所了解,又需要客户能切身体会到方便。如果一次理赔就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相信客户以后肯定会对保险公司敬而远之。但是如果客户真切地感受到保险公司的优质服务,那么对他来说便是终身难忘的。如此形成的品牌联系和认同感,一定会非常持久。(注:为保护客户利益,文中李小姐及业务员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