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公司业务员黄先生照例去北京银行结算业务,却意外地收到了一份《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协议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季度日均存款余额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的,银行将在开户期间的每季度结息日从该单位账户扣收本季度账户维护费人民币150元。同时,对使用回单柜的单位也设立了一个收费的门槛,单位账户季度日均存款余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的,将依情况收取每季度45元或30元的回单柜使用费。
对此,黄先生深感意外。因为自公司账户开立以来,从未收取过这样的费用,如今却面临交费或撤户的两难境地。如果按银行的规定来交费,公司每月就要为此多一笔开支,这让很多小公司感到委屈,这么多年大家共享的免费午餐,一下子变成大公司的专利。而撤户,也是这些公司不愿面对的情况,因为一旦撤户,不但手续烦琐,公司的业务往来会受影响,而且即使撤户到别的银行,也难免哪天突然收到这样的通知。
这是继银行对个人小额存款账户收费之后的又一行动,所不同的是,此次的对象是公司的小额账户。种种迹象表明,银行正在设法扩大其收费范围。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小额公司账户收费确有其事,这是总行的规定。记者询问收费的依据,对方表示,此次收费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的额度是经过成本核算的,因为维护账户、单据等都需要成本。银行的工作人员承认,自从协议发出后,的确有一些企业来办理撤户,但是此举也受到大客户的欢迎,一些大客户认为收费后银行会提高服务质量,他们也因此更加信赖银行。
记者又打电话到其他银行,发现对企业账户收费的不止北京银行一家,以招商银行为例,他们的具体操作办法是:“企业账户日均存款额不足5万元的,每月收取5元的费用,以月计。”记者询问该银行收费的依据,对方同样表示是总行的规定,并称此举是经过银监会批准的。记者追问为何有的银行不收费,而且各银行收费的额度、标准也各不相同?得到的答复是,这都是经过成本核算的,属于保本经营,而且各个银行的情况也不同,一些银行可能不收“账户维护费”,但可能收取其他名目的相关费用。他同时表示,银行对账户收费是大势所趋,具体工作会陆续开展。
按照银行的说法,今后不管在哪个银行,单位储户都不得不接受被收取管理费的现实。而在这些单位眼里,这种举动多少让人有些气愤和无奈。记者在北京银行见到几位接到《协议》的单位财务人员。一位李姓女士不满地对记者说:“怎么能这样呢?小公司就要受到这样的待遇?其实我们把钱放在银行对他们来说是有利可图的,为什么还定出这样的协议?那我们中小企业的利益谁来保护?”某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我们公司决定从这个银行撤户,可是在这个过程中还受到百般刁难。这两年,凭借垄断强势,银行动不动就给储户下通知、协议,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记者就这种“银行认为合理、客户认为无理”的现象,和几个法律专家、律师进行了交谈,得知这种做法属“霸王条款”。此次对公司小额账户收费的问题类似于此前引起广泛争议的“个人小额账户收费”和“银行卡收费”一事,广大小额账户单位在这次银行的“单方行动”中没有维护自身利益的发言权。他们认为,首先,这种行为违反了平等和公平的法律原则。《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其次,违反了关于变更合同的法律规定。在储蓄存款合同成立之后,银行如果希望变更合同,必须与存款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寇广萍副教授,谈到这种收费是否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寇教授说,的确有这种因素在里面。她进一步解释说,首先,大家对不收费已经习惯了,突然间要收费,一下子不能接受,应该给大家一个明确的说法;其次,从法律上说,变更合同应该有一个双方协商的过程,应该让消费者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不能强加于人;第三,为什么收费要讲明理由。由于行业垄断,银行难免“店大欺客”。即便从发展来看,银行的机关业务会收费,但如何收、收多少,都要有个协商和沟通的过程,管理成本也应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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