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机构改革开始由总行扩展到其他分支机构。昨天,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向媒体披露,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7月1日开始,中行将在全行范围内实施一套全新的人事和财务管理制度。
王兆文表示,新实施制度一改以往“由地方做主”的管理模式,要求各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层层对上级机构负责。这种垂直化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减少案件发生的频率。
新制度将基层的人事管理制度纳入高层的监视范围。要求基层机构负责人每年强制休假比例不得少于经营性分支机构总数的50%,每次强制休假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级支行的人事管理、财务核算上收到二级分行(地市级分行)。县级支行员工的进出、劳动合同的签订、调配、任免、薪酬、培训、奖惩及档案管理等全部上收到二级或一级分行管理。一级分行对二级分行及省会城市城区支行行长的聘任实行事后向总行报备制度,由总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的员工人数以二级分行为单位进行统一配置,整合小规模营业网点,撤并低效网点。
与此同时,中行还将逐步建立财会负责人派驻制度,这一制度实施后,中行各级分支机构的财会负责人将由总行直接派驻,对总行的财务执行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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