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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你会给心爱的宝宝添份保险吗?如果你的孩子还没有保险,为孩子添上一份意外险(含意外医疗)以及一份大病保险是合宜的。但你或许还不了解,在孩子身上,过多的保险花费可能意味着浪费。
昨天,记者从上海保险同业公会有关人士处得到证实,按保监会的规定,目前上海未成年人人身保险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上限为10万元。这就意味着,父母出再多的钱,保险公司也不能为孩子的身故赔偿超过10万元。
据一位寿险公司人士介绍:“类似的限额在国外也有规定,之所以设置上限,一方面,未成年人通常不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有限的保险资源应用在最需要补偿的地方;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因道德等原因,对被保险的未成年人造成人身伤害。”
据称,目前如果父母为孩子在某家保险公司投保身故保障超过10万元,按规定,该保险公司核保是不允许通过的。但如果父母为孩子在两家或多家保险公司分散投保,总保额仍有可能超过10万元,而保险公司不会拒绝。
一位保险同业公会人士对记者称,原则上不允许为孩子投保身故赔偿超过10万元,但实际操作中技术上有漏洞。由于各保险公司之间不联网,分散投保就可能突破10万元这个上限。
“严格地说,分散投保也会面临问题,通常投保前你需要回答‘是否在其他公司投保’这样的问题,”一位业内人士称,“如果回答‘否’便是撒谎,将来保险公司可拒赔,回答‘是’,便要叙述详情,这时就可能暴露你‘超额投保’的秘密。”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理性的家庭投保计划中,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应购买最高的保险,然后才考虑到对包括孩子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进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