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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5年记账式(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实际发行面值总金额为337.8亿元,其中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2004年国债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300亿元。
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
本期国债期限7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37%,2005年5月2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30日发行结束,6月3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定。
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今上市
根据财政部财库(2005)162号文的通知,从今天起,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开始在深交所和上交所同时上市交易。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面值为100元,期限为20年,票面利率为4.11%,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