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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100送100”一类的促销打折活动在沈阳被紧急叫停。沈阳市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五大部门新近联手下发了《沈阳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及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对促销打折活动进行整顿。
《通知》要求,从4月22日起,禁止沈阳零售商家在开展促销活动中虚构原价进行打折,“现金购多少返多少现金券”、“全场一折起”、“买100送100”等促销被明令禁止。
“沈阳有的商家进行的购物返券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其中至少有四大问题。”沈阳市商业局一副局长认为:购物返券,以购物券代替现金等行为,第一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挑战了人民币的权威性,而实际上代金券故意让多数消费者无法自由选择商品;第三,容易成为助长不正之风的温床;第四,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而且把一部分成本强行转嫁给了供应商。
《通知》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向公众明示的促销范围、时间、详细规则等内容不得在活动期间随意变更和终止,而且商家不得以“最终解释权”拒绝消费者的咨询。
《通知》明令禁止商家在活动中使用欺骗、误导性语言进行价格欺诈,凡场内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商品,一律不得使用“全场”促销误导性宣传用语。商家不得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欺骗消费者,促销打折必须明示打折、降价、促销原因、时间,标明原价和折扣率,使用价格监督部门规定的价格标签。
《通知》规定,零售商邀请供应商参加促销活动应当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供应商参加。
沈阳市商业局有关人员指出,《通知》属于试行,不一定能马上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最终将起到规范市场、让消费者获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