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企业的股票期权所得也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