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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统计局发布了今年一季度天津市农村居民收支调查信息,其中农民收入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355元,同比增加225元,增长10.6%,大大高于同期全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平均增长水平。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农产品价格上扬,致使农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收入平稳增长,天津市农村居民的油料、蔬菜、生猪、肉牛等农产品出售量下降,但在粮食、生猪、肉牛、家禽和禽蛋出售价格分别提高18.4%、9.2%、14.4%、16.4%和15.8%的拉动下,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收入人均达到557元,同比增长3.9%。今年农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人均达916元,凸现的新特点为在本乡地域内为农户等提供的劳务收入人均达到101元,增长28.6%,成为一季度天津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拉动力。此外,农村居民转移性、财产性现金收入增长迅速,其中主要增长因素为外来打工人员增多,农村居民出租房屋等获得的租金收入大幅增长,同比增长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