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项关于“宜居城市”的调查,公众评出了我国十大“宜居城市”:上海、大连、北京、广州、成都、青岛、杭州、桂林、珠海和厦门。这是《商务周刊》和零点公司联合实施的,3月28日《中国青年报》作了报道。同一个版面还有另一个“十大”,是城市居民最关心的“十大问题”。2004年民意调查的结果依次是:社会保障、医疗制度改革、物价、社会治安、子女教育、下岗失业、腐败现象、环境保护、城市交通、社会风气问题。这两个“十大”,都有关城市,都以民意集纳为主体,一个从正面的角度切入,一个从问题的角度反映,应该是有意义的。
专家估计,在未来10年,我国城市人口将达到8亿,占世界总人口8%;在未来二三十年时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由目前的三分之一提高到二分之一左右,约有一半人住在城市里,将破了三七开的古老城乡格局。城市的发展,事关众多人口的利益,城市发展应该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非常重要。北京市城市定位刚刚通过,是“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这个定位淡化了“经济中心”,首次引入了“宜居城市”概念,是比较宝贵的。
亚里士多德曾说:“人们到都市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才能过更好的生活。”这其实说出了都市人共处的和谐观与发展观。适宜居住的核心标准,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和谐。和谐与否,应该是一个城市是否适宜居住的最高境界与最高标准。
这次宜居城市的评选,应该是一个相比之下的结果。报道说,评选中,交通方便、市容整洁和空气质量好,这三项最有人缘,最受评选者看重。这一切,毕竟是外在的硬环境和硬条件。其实这三项要求,大抵还是最基本的条件。如果交通不方便、市容不整洁、空气质量不好,哪里还能适宜居住?满足了这三个基本要求,远远不够“最适宜居住”城市的条件。
于是,深层次的问题出来了,那就是另外的“十大”——城市居民最关心的“十大问题”,以“社会保障”领衔的这十大问题,更涉及一个城市是否“可持续适宜居住”的深层次矛盾。这些深层次问题不能解决好,或者只对一部分世代居住在城市的人解决好了,而对其他新迁徙来的居民不能有效解决好,那么,想“可持续宜居”就困难了。可以这么说,深层次的和谐构建,是“可持续宜居”的根本。
从现有的两个“十大”评选看,“宜居”侧重环境,“生存”有赖保障,这是初级阶段的基本要求——环境好、有保障,是和谐城市的起码要求。这次入选十大宜居城市有笔者居住的杭州,杭州也早就提出了“住在杭州”的口号,提出了“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城市人文精神。杭州以美丽的西湖为标志,展示她这个曾经被马可·波罗称为“世界上最美丽华贵的城市”的适宜生活、居住的一面。但是,房价越来越高、生活成本越来越大,都是很现实的问题。这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需要城市建设者管理者的智慧,还是那句老话:离不开科学的发展观。
硬环境是环境,而软环境则是“内景”了。城市大小,肯定不是宜居与否的关键。公众,或者说老百姓,对居住地的生活要求是很现实的,并不以城市的大小为标准。曾有媒体就2005年中国百姓经济生活十大期待做过调查,前几位的“期待”是:工资收入多一点、房子价格便宜点、环境污染少一点、医药费能降一点、食品安全保障多一点等等。从“多一点”“少一点”中我们不难感受到,“和谐”就是其中的最高统帅。
宜居城市的内涵应该是很广泛的,评选的方法和角度可以有很多种。美国有经济学家评选考察最适宜居住的城市,就采取了最简单的方法:只观察人们实际上选择到哪里居住。这样的操作,从一个侧面验证了“和谐”的重要,那是因为和谐之城是公众最向往的地方。
看看温哥华、墨尔本、多伦多、维也纳、日内瓦、苏黎世等等这些世界公认的宜居城市,我们还应看到自己的差距。在这些内外皆美的和谐之城,可看到富足、祥和、美丽、宁静、安逸,看到GDP是绿色的,公众是文明的,看到它们在细节上也是舒适的。
“宜居城市”的建设理念,远比什么“经营城市”、建设什么“国际大都市”为好。有的地方所谓的“经营城市”,变成了拆房子、卖地皮、建广场之类,多么可悲。那种倡导“撞了白撞”、建议“本市设立人口准入制”的声音,其实就是深层次不够和谐的外在反映。
和谐,就是最可宝贵的城市生活的品质。我真诚希望,我们的管理者都能从“适宜居住”的良好理念出发,将城市建设成为和谐的典范。